國家司法機關對薄熙來依法公訴,這是中央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堅持依法治國的具體體現,表明我們黨維護法律權威、捍衛法律尊嚴、保証法律實施的堅定決心,凸顯了我們黨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鮮明立場。
堅持依法治國,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堅持依法治吏、依法管權。權力一旦失控濫用,就會如同脫?的“野馬”,踐踏黨性、踐踏法制、踐踏民意,其社會危害極大,人民群眾深惡痛絕。因為我國是社會主義法制國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任何公民、社會組織和國家機關都要以憲法和法律為行為准則,依照憲法和法律行使權利或權力、履行義務或職責。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首先就要關進法制的籠子裡。作為領導干部,要帶頭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堅持憲法和法律至上的理念,培育憲法意識和法治觀念,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領導干部要將自己的全部活動納入到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行使權力、履行職責,時時以法律來規范自己,事事以法律約束自己,把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自己安身立命的基本要求,使法律成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可逾越和侵犯的“雷池”。
鄧小平同志指出:“廉政建設要作為大事來抓。還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用法制的“?繩”勒住權力的“野馬”,就要牢固樹立法律面前沒有特權、制度約束沒有例外的觀念,正確處理法與權的關系,堅持法大於情、公大於私的原則,切實增強學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依法行使職權,依法履行義務,決不出現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做到堅守底線,筑牢防線,不踩紅線,以為民務實清廉的業績向黨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