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7月24日電 近日,北京連接發生兩起精神疾病患者街頭行凶的惡性事件。精神病患者為何會出現在街頭行凶傷人?誰應該承擔對重症精神病患者的監護職責?萬一危險出現在你我身邊,我們又該如何識別和防范?7月24日14時30分,北京回龍觀醫院院長楊甫德、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犯罪學學院心理學教研室副主任張廣宇做客新華網,與廣大網友就此話題進行交流。張廣宇表示,公共場合真的遇到了一個處於過激狀態的精神障礙患者,最好的辦法是遠離,遠離之后還要盡到提醒義務,出現嚴重傷害行為,要前去阻止。
[主持人]那如果在公共場合真的遇到了一個處於過激狀態的精神障礙患者,這種情況下我們怎麼保護自己?
[張廣宇]我們要加大對公眾的知識普及,對公眾來講也要正視這樣一個群體的存在,去了解他們有哪些外在表現征兆,這樣才能在有征兆的前提下發現問題,在發現的前提下才能做到預防和保護。如果身邊人有症狀出現了,我個人建議:第一,最好的辦法是遠離,如果他發生過激行為,你離他比較近可能會受到攻擊。第二,遠離之后還要盡到提醒義務,比如報警或者向相關部門報告,由相關部門採取一些措施。第三,如果這個人已經開始了比較嚴重的傷害行為的時候,這個時間可能我們要做的事情就是要去做一些阻止,這個阻止一定要注意兩點:1.要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如果沒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就會導致自身的傷害。2.在我們阻止他的時候要防止行為過當。我們識別他有一些症狀可能是精神障礙患者,法律對他的人權也是有保障的,如果在阻止過程中對他人身造成了傷害也是要負一定的法律責任。比如他開始行凶,周邊有一個長點的棍棒,這樣有一個相對安全的距離。還有就是如果迫不得已阻止他的過激行為的時候,最好針對他的非要害部位採取一些必要的措施,使得他喪失攻擊能力就足夠了,接下來的事情,如果他還有過激行為,就應該撥打110報警,讓警察過來處理。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