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掉送禮的“文化馬甲”
禮尚往來成為行賄、受賄者的“擋箭牌”,行賄披上“送禮”的外衣進行,受賄披上“尚禮”的馬甲而坦然。
送禮有著遠久的歷史,在禮儀之邦,禮尚往來向來被人所看重,並踐行。隨著時代的變遷,原汁原味的東西也漸漸變味、變質,尤其是送禮,成為行賄受賄的“包裝”。於是,企業時常曝出“送禮清單”,一串官員的名單與金額“躍然紙上”﹔而也有不少官員對他人的送禮樂此不倦,欣然笑納。逢年過節之際,如果收不到禮品,心裡會暗自滋生“失落感”,甚至會認為下屬不尊重自己,更有甚者或會興師問罪,“送小鞋”讓其穿。
送禮收禮成為“聯絡感情”的潤滑劑。較之行賄受賄來講,送禮收禮更顯“文雅”,更容易找到心理慰藉——不過是送點禮,不算是行賄﹔不過是收點禮,不算是受賄。其實,送禮與行賄沒有嚴格的區分,“量變引發質變”。但就是有人犯糊涂,或者是,裝糊涂。2007年昆明市規劃局原局長曾華腐敗案公審,其律師辯稱:過節時給自己“尊敬的人”送一些東西,屬於東方的文化傳統,不應當上升到犯罪的范疇。欲脫之罪,何患無辭。
禮尚往來在歷史的長河裡也是把“雙刃劍”。在人與人交往過程中,“來而不往非禮也”也是一個最基本的衡量標准。因此,另一方面,禮尚往來又成為行賄、受賄者的“擋箭牌”,行賄往往披上“送禮”的外衣進行,受賄常常披上“尚禮”的馬甲而坦然。送禮穿上文化的馬甲,如果任其發展下去就成了“賄賂文化”。熱衷於送禮的“文化者”,恰恰忘記了東方傳統文化中“君子之交淡如水”的表述。
送禮已可怕,更怕送禮講文化。送禮可以沒有任何文化,直接“敲門而入”,放下禮物就閃人,心照不宣。但是,沒文化顯得沒品位,送禮也是如此。送禮,要送出感情,送出優雅,送出品位。於是,送禮者在送禮過程中,千方百計用“文化元素”來增添禮品的分量,並降低罪惡感。鑒於此,在反“四風”過程中,不妨讓送禮“去文化”,讓其“裸奔”,隻有脫掉其“文化馬甲”,披著文化外衣的腐敗就沒有著陸的機會。當然,這不僅需要從理論上剝離,更要靠制度扯開。李 雲
(來源:浙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