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3日電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烈士紀念工作的意見》,要求大力弘揚烈士精神,加強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不斷完善烈屬撫恤優待政策。
《意見》強調,要大力弘揚烈士精神,廣泛開展紀念烈士活動。每年清明節、國慶節等節日和重要紀念日期間,各級黨委、政府和駐軍部隊以及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要充分利用烈士紀念設施、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國防教育基地等紅色資源,組織開展祭奠烈士、緬懷英烈活動。將烈士紀念活動融入日常生活、學校教育和紅色旅游。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開展網上祭奠活動。堅持用烈士英雄事跡教育青少年,利用課堂教學、主題教育等對學生進行形式多樣的思想道德教育。
在加強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方面,《意見》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相關法規,研究制定烈士紀念設施建設規范和標准,完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明確分級保護管理責任,加大經費投入和保護管理力度。高質量高標准完成零散烈士紀念設施搶救保護工程,積極穩妥推進境外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保護管理長效機制。
《意見》提出,各級黨委和政府要不斷完善烈屬優待幫扶政策,進一步強化政府主體責任,逐步提高烈屬撫恤金標准,妥善解決烈屬生活、醫療、住房和子女教育、就業等方面存在的實際困難。切實加強優撫醫院、光榮院建設,最大限度地滿足烈屬醫療、供養服務需求。定期走訪慰問烈屬,精心組織烈屬祭掃活動,認真落實為烈屬挂光榮牌工作,積極動員社會力量為烈屬送溫暖獻愛心,讓廣大烈屬切實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心關愛,感受到全社會的尊重。
《意見》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烈士紀念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建立黨委統一領導、政府行政主導、部門主動配合、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定期研究解決烈士紀念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統籌協調各相關部門力量,認真履行各部門職責,努力形成齊抓共管、共同推進的良好局面,推動烈士紀念工作深入持續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