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港市有兩宗土地還沒有規劃出讓,就被貴港市國土資源局的女職工李海萍私下“運作”。在該局港南分局的職工李永年幫助下,李海萍先后偽造多份文件,以協助房地產公司取得地塊為由,與相關嫌疑人先后收取兩家房地產公司4000萬元的“居間服務費”。目前,李海萍等人因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被捕,警方正對此案作進一步調查
假文件騙取巨額錢財
今年1月29日,貴港市公安局接到貴港市建設集團公司的報案稱,該公司被楊海仁等人以轉讓土地使用權為名,騙取了1500萬元。2月20日,警方將楊海仁等人抓獲歸案,這個驚天騙局才揭開蓋頭。
楊海仁是貴港市天龍置業有限公司的實際老板。今年1月份,他找到了關系較好的貴港市建設集團公司的領導,稱他在貴港市區的布山大道南側,有A、B兩塊土地,A地塊約196畝,B地塊約53畝,每畝要價220萬元。他稱要轉讓給對方開發,並承諾在挂牌出讓前幫辦通手續,確保拿到地塊的使用權。楊海仁提出轉讓地塊,他要收取“居間服務費”1500萬元。
經過多次協商,貴港市建設集團要求楊海仁的天龍公司及地塊一起轉讓。為讓對方相信自己確實具備土地的開發資格,楊海仁給對方出示了由貴港市港北區政府領導簽署的《征地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書》、貴港市國土資源局給天龍公司的《繳費通知書》等文件。
看到有這些紅頭文件,信以為真的貴港市建設集團,隨即給貴港市財政局匯進了1700萬元的“競買保証金”、給楊海仁支付了1500萬元的“居間服務費”。
在等待楊海仁辦理手續未果后,貴港市建設集團遂派人拿著楊海仁給的《繳費通知書》,到貴港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儲備中心查詢。工作人員告訴他們,該局根本沒有出具過這樣的通知。該集團人員拿著《征地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書》前往港北區政府詢問。對方告訴他們,根本沒有簽署過這樣的協議書。直到此時,該集團方知被楊海仁騙了。
兩名國土人員造假
楊海仁提供的上述政府部門文件,從何而來呢?警方一追查,發現假文件的制造者,是楊海仁的老熟人李海萍。
今年41歲的李海萍是貴港市國土資源局的職工,曾在該局耕地保護科工作過,案發前是該局檔案室的工作人員。她自己控制著廣西晉威房地產有限公司。晉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她保姆挂名。楊海仁的天龍公司,就是通過她介紹,從別人手裡購買的。
據李海萍交代,她和楊海仁早就認識,還介紹過幾個工程給他做。楊海仁給貴港市建設集團的假文件,正是她提供。她先后偽造了港北區政府的《征地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書》、貴港市國土資源局的《繳費通知書》。這些文書上的公章,是貴港市國土局港南分局的李永年幫搞的。
今年50歲的李永年,曾先后在貴港市國土資源局港北分局、港南分局工作過。2006年還因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在接到李海萍的求助后,他找到貴港市國土資源局、港北區政府其他文件公章,請人掃描后移花接木到李海萍偽造的文件上。
在楊海仁找貴港市建設集團“轉讓”的兩三天前,李海萍將偽造的文件交到了他的手上。
李海萍為何要不遺余力地幫助楊海仁炮制假文件呢?原來,她想楊海仁能盡快籌錢還給她。而她本人則急需錢退還給南寧一家房地產公司的老總謝某。楊海仁“轉讓”給貴港市建設集團的兩宗土地,她早就協助謝某所在的公司購買。因為一直無法辦理手續,謝某催著她退錢。她就催楊海仁還錢。
利益讓各方結成“連環套”
事情還得從楊海仁說起。他認識在南寧開房地產公司的老板李鋒。在2011年初,楊海仁找到李海萍,問她有什麼項目,可以介紹給李鋒做,他們可以從中間得點介紹費。李海萍隨即稱貴港市布山大道南側有A、B兩塊地可以開發,每畝地要價90萬元。
手頭上沒錢的李鋒,轉身找到南寧市另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老總謝某。第二天,謝某就和李鋒到貴港市實地察看。李海萍、楊海仁帶他們到了港北區政府背后的一塊空地上觀看。信以為真的謝某,在2011年5月份與李海萍控制的晉威公司簽訂了合同。晉威公司協助謝某的公司辦理土地使用權証,謝某則支付李海萍“居間服務費”。
在收到李海萍交來的要求繳納競買保証金的通知書后,謝某所在公司隨即向貴港市財政局賬戶匯去613萬多元。此后,又陸續支付了李海萍2500萬元的“居間服務費”。李海萍自己留下1000萬元后,其他的服務費,由楊海仁、李鋒分。
在發現李海萍超期無法辦理A、B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証后,謝某要求退錢。慌了手腳的李海萍隨即要楊海仁、李鋒也退還所分的1500萬元。這才有了楊海仁用假文件將A、B地塊賣給貴港市建設集團的事情發生。
至此,李海萍獲得的“居間服務費”累計達2500萬元,楊海仁利用假文件得到1500萬元。這兩宗土地,在他們的運作下,共長出4000萬元的“居間服務費”。
據李海萍交代,她已經將自己所得的絕大部分錢交給了他人進行“運作”。目前警方正在進一步追查中。(駱南華)
(來源:廣西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