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6月21日電 (記者彭波)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今天在全國檢察機關第四次偵查監督工作會議上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緊緊圍繞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著力提高審查逮捕、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水平,全面加強和改進偵查監督工作。
曹建明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全面加強和改進偵查監督工作,依法從重從快審查逮捕各類嚴重刑事犯罪,重視糾正在立案、偵查活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努力在偵查監督環節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工作。要堅守防止冤假錯案底線,嚴格把握審查逮捕的質量標准,堅決監督糾正刑訊逼供等非法取証行為。
會議同時透露,2009年至2012年,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或決定逮捕犯罪嫌疑人379萬余人,年均批捕90余萬人﹔不批准(予)逮捕59萬余人,其中因証據不足不批捕24萬余人,同比有明顯提升。2009年至2012年,全國偵查監督部門依法糾正了一批違法偵查行為特別是刑訊逼供行為,書面糾正偵查活動違法84573件次,糾正率為98.27%﹔糾正漏捕7600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