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起,本市開始在東城、西城、朝陽、海澱、豐台、石景山區這六個重點管理區開查大型犬和烈性犬。上述犬隻一經查獲,將由公安機關予以沒收,並可對養犬單位處1萬元罰款,對養犬人處5000元罰款。
6月2日,公安機關開始在全市各主要社區內張貼《北京市公安局關於重點管理區禁止飼養大型犬烈性犬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通告規定,在重點管理區內禁止飼養大型犬、烈性犬。
按照通告規定,所謂“重點管理區”為東城、西城、朝陽、海澱、豐台、石景山區,其他區、縣為一般管理區。而重點管理區內的農村地區,經區人民政府決定,可以按照一般管理區進行管理。一般管理區內的城鎮和人口聚集的特殊區域,經區、縣人民政府決定,可以按照重點管理區進行管理。另外,全市范圍內的醫院和學校的教學區、學生宿舍區禁止養犬,屬於禁養區。
通告規定,在禁養區域內飼養的犬隻,和在重點管理區域內飼養的大型犬、烈性犬,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沒收,並可對養犬單位處以1萬元罰款,對養犬的個人處以5000元罰款。通告同時提醒犬主,對於阻礙執法、暴力抗法等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查處。
這份6月2日張貼的公告內,也為犬主預留了處理違規犬的時間。犬主可在通告發布十日之內將犬隻自行妥善處置,可將犬隻送到允許飼養的區域飼養,並辦理登記年檢手續,也可以委托有資質的場所寄養。對於養犬人放棄飼養的大型犬、烈性犬,應當將犬送交北京市公安局犬類留檢所,或送交屬地派出所收置。
通告還規定天安門廣場以及東、西長安街和其他主要道路上,禁止遛犬。
記者昨天從養犬管理部門獲悉,去年犬隻年檢工作結束后,經統計,全市范圍內在冊的犬隻數量已達95萬隻。
公安機關希望廣大市民積極參與養犬管理工作,鼓勵、保護廣大市民積極舉報違規飼養大型犬、烈性犬的行為,並將對舉報線索即時查處。北京市公安局違規養犬舉報電話:69738604。(何欣)
■記者調查:居民紛紛送走大型犬
昨天,記者來到海澱區西三環附近某小區採訪時看到,晚上8點左右,原本是遛狗的高峰時間段,小區內隻能看見吉娃娃、京巴等小型犬,而且犬主人都用牽引繩拴著。正在小區內遛狗的董女士告訴記者,小區內此前曾有多隻金毛、哈士奇、鬆獅等大型犬,“前幾天小區門前貼公告了,這兩天那些狗都見不著了,也不知道是被送走了還是沒敢帶出來。”
此前曾飼養了一條金毛犬的李先生告訴記者,他已把狗送回了通州區的兒子家。記者在採訪中發現,這麼做的犬主人不在少數。
■新聞鏈接:重點管理區禁養犬種
重點管理區內應禁止飼養烈性犬及成年體高超過35厘米的犬種。如:獒犬、德國杜賓犬、聖伯納犬、大丹犬、大白熊犬等。但重點管理區內盲人和肢體重殘人飼養的、用於導盲和生活扶助的工作犬,不受35厘米體高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