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遭踩頭商戶劉國峰表態被指具有“官腔”
當事人說“公開信是別人代發”
就在端午假期到來,延安城管臨時工跳踩商戶頭部事件逐漸告一段落之際,一篇名為“致廣大關心‘延安5·31事件’網友的一封信”的網帖,再度引發激烈爭議。作者以被踩頭者劉國峰的口吻,稱“我也有一定責任”,希望“不要因為這樣一個特殊事件否定延安革命聖地的形象”,讓網友讀罷摸不著頭腦。對此,劉國峰承認公開信是受他委托向社會發布的,但他未回應“被公關”的質疑。
道歉
被踩頭商戶突發公開信
6月7日晚11點多,百度貼吧“延安”吧出現一篇名為“致廣大關心‘延安5·31事件’網友的一封信”的網帖。記者注意到,發帖者“美利達店員01”稱,“受當事人劉國峰本人委托,美利達現將他致各網友的一封信發布於此”。劉國峰是前段時間引起廣泛關注的延安城管暴力執法事件中的受害人,在這一事件中,美利達自行車店店主劉國峰倒地后,被一男城管雙腳起跳爆踩頭部,導致受傷住院。
這封公開信稱,“在這個事件中,打人者固然不對,但客觀地說,我也有一定責任,我想,當時我如果能冷靜處理,不要太過沖動,也許可以避免肢體上的沖突。在此向在這件事中受到傷害的人們道歉。”
公開信中還說,他和家人對處理結果非常滿意,而事件也引發了網上“部分不切實際的傳言,對一些人造成了不公正的傷害,也引起一些社會不安定的因素,同時也對延安的城市形象帶來了負面影響”。劉國峰表示,其希望網友“不要因為這樣一個特殊事件否定延安革命聖地的形象”。
懷疑
網友不解公開信“官腔”
該公開信甫一面世,就引發了網友的廣泛關注,甚至被指“官腔”。記者發現,其中不少網友懷疑,這封公開信並非出於劉國峰本人的真實想法和意願,而是當地有人事后危機公關的舉措之一。
主持人孟非就在其認証微博上點評道,“信的內容歸納起來大約是三點:1.城管打我是有一定道理的﹔2.城管局的善后我是滿意的﹔3.延安的形象才是最重要的”,並發問“信是誰幫你寫的?”
網友“陳永東”也分析,“公開信透露了三個字——太刻意!1.公開信發布的網站是西部網的陝西論壇——太刻意﹔2.發布公開信后被西部網推薦並被陝西論壇置頂——太刻意﹔3.公開信的措辭那麼得‘善解人意’與‘寬宏大量’——太刻意!結論:公關痕跡太明顯。鑒定完畢!”他還推測了幾種可能性,“1.當事人被迫發公開信﹔2.當地政府發動心理戰﹔3.當事人遭到匿名恐嚇﹔4.當事人與政府達成某些條件。”
有些網友對劉國峰這封公開信中態度的變化非常不滿。網友“泊清風”甚至評論說:“假如要送一首歌給劉國峰,最適合的就是陳小春的‘犯賤’。”也有網友對這封信表示支持,“聖地一枝花”就跟帖說,“事情終於得以圓滿解決,還聖地一片清淨。”
當事人
處理結果和自己預期差不多
據媒體報道,劉國峰本人証實,該公開信確實是受他委托向社會發布的。
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劉國峰表示,對於事情的處理結果,他感覺比較滿意,和自己預期差不多。他認為政府和管理部門在處理這件事情時“是比較積極的”。
6月5日,延安市政府通報,已對現場參與的8名執法人員,2名負有領導責任的單位負責人進行黨政紀處分,其中6名參與執法的協管員被解聘。此外,延安市公安局還對2名涉嫌違法的工作人員分別給予刑事和行政拘留。
7日,延安市城管局長張建朝向劉國峰鞠躬道歉,並承諾將承擔全部醫藥費。(綜合南方都市報 央廣)
快評
道歉信誰寫的?
備受關注的延安城管暴力執法事件中,受害人劉國峰前日委托發表公開道歉信,內容大致可以總結為:被害者本人在沖突過程中也應負一定責任,延安城管和政府部門的善后工作是妥善到位的,不是暴力事件本身而是網絡謠言正在影響“延安形象”。此信一出,被網友“神吐槽”為:請問這封信是哪個臨時工寫的?更有甚言:受害業主此舉是想証明他真的被踢壞腦袋了嗎?顯然,不論這封信是誰寫的,實際產生的輿論效果,都一定未能符合寫信人的預期。
若說這封道歉信是出於受害人劉國峰之手,一大堆值得追問的疑點隨之而來令人不吐不快:為什麼要寫這封信?是否本意使然?治療待續,延安政府所謂善后處理目前仍是承諾,如何就令人滿意了?受害人如何在傷勢慘重的情況下首先想到自我檢討?然后又想到“延安形象”?臥榻之人如何獲悉所謂大量的“網絡謠言”?這類的疑點絕非誅心,而是某些情節明顯不符合事件邏輯,甚至也不符合人性常規,由不得人們泰然處之。
若說寫信者另有他人,或者出於他人的意圖,問題卻一下子順暢多了:或是城管、或是延安政府相關部門,以目前仍不被人所知的方式,要求受害人劉國峰公開發表了這封道歉信﹔目的在於從受害人角度向社會顯示相關部門的正確和妥當處理﹔所提“延安形象”,究竟仍只是城管和政府部門自身的形象﹔最后是想封堵社會輿論和網民的口,賣個委屈還要選好隱蔽的合適的地位。
這個推論很容易從暴力執法事發后延安城管和政府相關部門的行為軌跡中找到印証。先是公開回應,說明主管部門起碼具備危機公關的意識和基本常識——然而城管的致歉聲明顯然不具備安撫輿論的作用﹔再是“臨時工”的解釋,看起來他們深諳推卸責任的慣用手段——然而此舉必然地招致了不低於暴力執法事件本身惹起的公憤﹔當城管自家的氣派大廈、局長座駕嚴重超標被進一步曝光,其所能給出的解釋已完全捉襟見肘。希圖公關而屢不得法,意欲自白而越描越黑,延安城管和政府相關部門的心虛,在這封以受害人身份發表的道歉信裡,似乎更氣質相通一氣呵成。
更容易從道歉信內部找到印証。通讀文章,從行文風格到措辭習慣,無一不令人立刻聯想起政府機構公文。“引發廣泛關注”、“引起高度重視”、“迅速成立調查組”、“局長、書記多次慰問”、“得到公正處理”……怎麼看怎麼都像是流傳甚廣的“事故發生后新聞報道通稿體”的又一次熟練的開篇套用。這種官腔的慣性如何能逃出公眾的眼睛?
城市管理要搞,危機公關要做,這一切如果以“維穩”為目的,以暴力為手段,必然會因為與執法權力的相勾結,而走向現代社會管理良好初衷的反面。給“延安形象”蒙黑的絕不是網民,延安暴力執法事件反映的社會矛盾與?疾也不是偶發特殊事件。(據光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