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咸陽市人事局下發的《錄用公務員通知書》
寧阿娜的公務員錄用審批表裡有關單位的審核意見和蓋章
2001年,25歲的咸陽姑娘寧阿娜考上公務員,被咸陽市人事局錄用分配到彬縣公安系統工作。
如今12年過去了,這個當時的幸運兒已經37歲,成為人母,仍然是靠干臨時工過活。6月5日下午,說起這12年的遭遇和無奈,寧阿娜滿眼噙淚。
直到現在無職位無工資
2001年4月,畢業於陝西省人民警察學校的寧阿娜參加了咸陽市公務員統一招考,同年11月6日,咸陽市人事局給她發了咸人錄通字(2001)第002號《咸陽市人事局錄用公務員通知書》。《通知書》顯示“寧阿娜同志,根據陝西省人事廳、公安廳陝人發(2001)25號文件通知精神,經研究同意招收你為國家公務員,分配在彬縣公安系統工作,持此通知書辦理糧戶關系”等字樣。
在《陝西省錄用國家公務員(人民警察)審批表》中,政審一欄顯示“寧阿娜同志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歷史清白,無問題”等字樣。其余如用人單位意見、縣級人事部門意見、地市公安機關意見、地市人事部門意見、省公安廳意見欄目中均寫有“同意”二字並蓋有公章,省人事部門意見一欄空白。
2002年,寧阿娜還參加了咸陽市公安局舉辦的新錄用人民警察培訓,學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並被評為優秀學員。
在眾人的羨慕中考取了公務員並當上人民警察的寧阿娜,12年了卻並未在彬縣公安局上一天班。看著12年前的公務員錄取通知書,想著直到現在還無職位、無工資,依然靠在外打臨時工過活的現實,寧阿娜低頭不語。
怕業務生疏堅持干安保
2002年一起與寧阿娜在咸陽市公安干部學校參加新錄用警察培訓的學員,都如願穿上警服,有些人還走上領導崗位。可直至現在,寧阿娜還在為工作奔波著。
今年6月5日下午,備受煎熬的寧阿娜一臉憔悴,面對採訪她言語不多,似乎不願再揭開內心的傷疤,只是反復地說:“我考上公務員的手續齊全,我就想穿上從小夢寐以求的警服。”
一位知情人說,這些年來為了工作,寧阿娜跑了不少路,大家都知道她考上公務員是警察,但她卻一直糾結著打臨時工。為了不使警察業務生疏,她選擇的臨時工作大都與安保業務有關,雖然工資隻有1000多元,她還是堅持干著。寧阿娜的丈夫馬先生說,這些年為工作折騰得媳婦脾氣都變了,時常莫名其妙地對他和孩子發脾氣。
從2001年起,寧阿娜往彬縣人事局、公安局先后跑過數十趟,人事局的答復是:找公安局解決,公安局的答復一直是找領導解決,而當年的知情領導早已調往外地工作。
在寧阿娜提供的彬縣人事勞動局介紹信裡,有另一個一起介紹到彬縣公安局的女孩王某。據悉,該女孩已在公安系統工作多年。
有關部門展開調查
6月6日上午,彬縣公安局政治處主任席小兵說,寧阿娜的事是2001年底發生的,而他2005年才當政治部主任,寧阿娜至今沒有上班的原因,她自己應當比較清楚。
席小兵回憶說,當年寧阿娜和另一女孩王某一起,由彬縣人事勞動局分配到公安局工作,當時的主管領導曾打過招呼,說寧阿娜要調往外地工作,也不知道什麼原因,寧阿娜的個人檔案也一直沒有進局裡。2005后,寧阿娜也找過他,由於時過境遷,他建議找領導反映解決,后來由於領導調任外地,此事一直擱著。
彬縣公安局對媒體的回復中稱:“經查,寧阿娜是2001年咸陽市人事局招錄的干部,但並沒有來我局報到或工作,我局也沒有任何資料顯示寧阿娜是彬縣公安局的工作人員。據聽說,她本人在咸陽上班。因其系新招人員,一直未來我局報到,按照有關人事管理規定,就沒有崗位,人事財政部門也不會審發工資。寧阿娜是2001年考錄的,但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我局報到,這麼多年自己背著檔案在其他單位上班,應自負責任。”
寧阿娜說,12年來她一直在為上班而努力著,她不可能不去報到而放棄這個當警察的工作,由於長時間不能上班沒有收入,她隻好打臨工,再說,即便是她不去報到,這12年來難道組織人事部門就不按規定辭退她嗎?據悉,彬縣有關部門已就此事展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