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6月5日電 (記者王珂)審計署5日發布了94個利用國外貸援款項目2011年度財務收支及項目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公告。公告顯示,項目總體執行情況較好,進展比較順利。部分項目執行中存在違反法規及貸援款協定或內部控制不完善等問題,涉及金額共計50.22億元(含外資4665萬元)。
此次審計的項目涉及農業、能源、交通、教育、衛生、城市建設和環境保護等領域,計劃投資總額4071.33億元,其中協議利用外資額275.71億元。2011年,項目完成投資額505.64億元,其中利用外資額17.49億元。
審計發現的問題有:一是套取或挪用項目資金,涉及4個項目、金額共計2927萬元﹔二是配套資金未及時足額到位,涉及5個項目、金額共計5.95億元﹔三是工程建設管理不到位,主要是未按規定進行招投標、違規轉分包、未按設計的工程內容和要求施工或工程資產閑置等,涉及16個項目、金額共計22.92億元﹔四是財務管理不規范,主要是會計核算、票據使用不合規、未及時清理資產和往來款項等,涉及26個項目、金額共計21.06億元。此外,審計還發現有7個項目進展緩慢或建設目標未完全實現。
其中,亞洲開發銀行貸款新建蘭州至重慶鐵路項目中,項目部分物資採購不符合規定,涉及金額43907.72萬元。聯合國開發計劃署援助將風險管理納入中國可持續發展主流的傘形方案項目中,個別子項目未單獨核算,涉及金額1382.16萬元。
《 人民日報 》( 2013年06月06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