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廣州6月4日電 (記者鄧圩)“合同工”、“臨時工”執法現象今后有望在廣東杜絕。《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指標體系(試行)》6月1日起施行,要求依法確定行政執法資格,落實行政執法主體合法性審查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制度,加強行政執法隊伍管理,杜絕合同工、臨時工等無執法資格人員上崗執法。
據了解,《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指標體系(試行)》今年4月由廣東省政府制定,本月開始試行,該指標體系對法治政府建設具體目標進行分解、細化和量化。提出通過規范制度建設和行政決策,有效保障制度執行力,建立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機制。明確規定數個“百分百”:重大決策要百分之百聽証、民調,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和答復要百分之百,政府規范性文件報備率及合法性審查審核率要達百分之百等。同時,建立健全部門論証、專家咨詢、公眾參與、專業機構測評相結合的決策風險評估機制,並制定相應的處置預案,未經評估或者評估不通過的,不予決策。重大行政決策作出前,由政府或者部門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
與之配套的《廣東省依法行政考評辦法》同時出台,規定在考評中,行政系統內部考核分值不超過80%,社會評議分值不低於20%。對一些性質惡劣、人民深惡痛絕、嚴重違反政府職能的行為執行當項考核“一票否決制”。
《 人民日報 》( 2013年06月05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