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修改計生條例 二孩生育女方無需年滿30--時政--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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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修改計生條例 二孩生育女方無需年滿30

2013年06月04日04:56    來源: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本報濟南6月3日電  (記者潘俊強)記者從日前召開的山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二次會議上獲悉:山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二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取消二孩生育間隔成為最大亮點。

  據山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李敏介紹,從1988年出台《山東省計劃生育條例》至今,山東省一直執行二孩生育女方需年滿30周歲的人口計生政策。取消生育間隔之后,女方生二孩無需年滿30歲。因間隔不足而造成的違法生育率將會大幅度下降,社會撫養費征收數額會相應減少。


  《 人民日報 》( 2013年06月04日 1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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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軍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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