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6月3日電 (記者 仝宗莉)據法制辦網站消息,近日,民政部就《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征求意見稿)》和《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新《辦法》規定,獲得設立許可証前,養老機構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費用、收住老年人。養老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組織定期體檢,做好疾病預防工作﹔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
以下為通知全文:
民政部關於《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征求意見稿)》和《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進一步規范養老機構的設立和管理,我部研究起草了《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征求意見稿)》和《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一)登陸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進入首頁左側的“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征集系統”提出意見。
(二)電子郵件:fazhi2chu@126.com
(三)通信地址:民政部政策法規司(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北河沿大街147號,郵編:100721),並請在信封上注明“《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和《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字樣。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13年6月23日。
民政部
2013年6月3日
點擊查看附件: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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