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福州6月2日電 (記者江寶章)福建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實施意見,決定在全省鄉鎮以上黨政機關、中央駐閩機構,以及其他依法承擔行政和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組織,開展“馬上就辦、辦就辦好”活動,以改進機關作風,整治“庸懶散拖”。
《實施意見》要求,各級機關要改革審批,優化流程。進一步清理行政審批事項,及時發布政策信息,公開審批標准,壓縮辦理時限。一般的行政審批項目實行“一審一核”,復雜項目的辦理不超過5個環節,審批承諾時限縮短至法定時限的60%以內。積極推行“聯審聯辦”、“同城通辦”等審批機制。進一步明確責任主體、流程環節、辦結時限、監督渠道等,確保能在第一時間啟動“辦”的程序。對涉及經濟發展的重點項目建設、外來投資、重大民生,以及事關企業和群眾切身利益的合理訴求和公共服務,要急事急辦、辦就辦好。當日辦結率應達到60%以上。審批項目多、辦件量大但尚未建立辦事大廳或服務窗口的省直單位,應在2013年第三季度前建立辦事大廳或服務窗口。
《實施意見》要求,要嚴密組織,嚴格考評,嚴肅問責。要加強活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不搞形式主義,不走過場﹔要把推行“馬上就辦、辦就辦好”情況納入年度績效管理考評內容。省效能辦將不定期開展明察暗訪活動,對發現的問題,嚴格責任追究並選擇典型適時曝光。
《 人民日報 》( 2013年06月03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