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國將首次接受《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履約審議 專家駁斥“越反越腐”論
國際在線報道 據新華社報道,日前召開的《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實施情況審議組會議經過抽簽確定,將對中國實施公約的情況進行審議。這是公約對中國生效7年多來,中國首次接受審議。
據報道,本次審議將對中國實施公約第三章(定罪和執法)和第四章(國際合作)的情況進行審議。審議預計今年7月啟動,中國香港特區和澳門特區將與內地共同接受審議。
關於中國將首次接受《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履約審議,著名反腐專家、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林?女士表示,從2003加入《聯合國反腐敗公約》開始,中國就從多個方面,分兩個階段進行了反腐敗工作。現在兩個五年過去了,中國需要履行公約,兌現對國際社會的承諾。
“2003年到2008年,是我們履行公約的第一個階段。在這個階段我們主要做了這樣一些工作:懲治了一些腐敗犯罪的貪官、制定了中國反腐敗的白皮書、完善了我們的黨規和政規,另外還出台了一些通過司法解釋的法律規范,法律文件。從2008年開始,我們進入了第二個階段,在這個階段我們主要做兩件事,一個就是我們和那些我們沒有簽訂《雙邊引渡條約》的國家加緊簽訂雙邊引渡條約。比如我們跟加拿大簽訂了《雙邊引渡條約》,這樣成功地將賴昌星等人就移送到了中國司法機關,把他們押送回國。其次就是追捕貪官。過了這樣的五年,我們現在就需要對國際社會有一個交待。而國際社會對所有的簽約國家都要進行檢查,你到底做多少,你做了沒有。”
那麼,中國加入反腐敗公約之后,相關工作到底進展如何?是不是像外界所說的“越反越腐”?林?教授表示“越反越腐”只是一種表面現象,表明我們的反腐工作開始進入到了深水區。
“所謂的 越反越腐 是一種表面現象,實際上是我們的反腐敗開始進入到了深水區,這個在2008年以后表現得更為明顯。我們進入了反腐敗的深水區,因此沉澱在水池下邊的魚蝦,一些貪腐的官員和一些行為隱藏不住了,就慢慢地浮出水面,於是水面上也就有許多飄浮物,看上去就是白茫茫地一片,好像這個水全被污染的感覺,我們可以舉一個反例。如果我們今年一個貪官不抓,是不是我們今年落馬的貪官為零?那麼是不是我們由此可以說越反越清呢?顯然不能這樣說。”
《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制定於2003年,是第一個全球性的反腐敗國際法律文書。是國際反腐敗合作的最重要法律基礎。目前,《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締約國已達到167個。中國是較早批准公約的國家之一。該公約於2006年2月對中國生效,並適用於中國香港和中國澳門特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