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杭州5月28日電 (記者 袁亞平)10個單位不再實施非行政許可審批,實現政府投資項目由360天縮短到60天、企業投資項目由300天縮短到55天(不含法定的土地招拍挂時間)、貿易(企業)主體設立由30天縮短到10天的行政審批大提速。這是浙江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最新進展。
5月27日下午,在浙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上,浙江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龔正代表省人民政府,報告全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情況。他說:“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社會的關系,全面深化審批制度改革,力爭把浙江打造成為審批事項最少、辦事效率最高、投資環境最優的省份,努力用改革的辦法營造優良發展環境,讓改革的紅利惠及廣大群眾,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較快發展。”
圍繞“簡政放權”,全面開展行政審批事項清理。目前,浙江省級各單位已全部完成自查清理,其中,省審計廳、省殘聯、省總工會、省農辦等10個單位不再實施非行政許可審批。其余47個省級部門上報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563項,經省審改辦嚴格把關,審核后建議保留省級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144項,取消326項,下放53項,轉為行政許可40項,減少審批部門7個。現組織專家論証,最終結果將於7月向社會公布。
圍繞“聯審聯辦”,探索實施政府投資項目省級聯合審批。今年3月,《浙江省政府投資項目省級聯合審批實施辦法(試行)》出台后,15個省級部門制訂並上報了聯合審批實施細則。省發改委印發了《浙江省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目錄》和《政府投資投資項目省級聯合審批60天流程圖》。省級聯合審批網絡平台建設正在加快推進,服務功能逐步完善,為聯合審批順利實施提供硬件保障。新制度實施后,政府投資項目省級部門行政審批時間將由360天縮短到60天,審批效率將大幅提升。
圍繞“便捷高效”,積極推進企業投資項目高效審批、貿易(企業)主體設立快速審批和開發區(園區)項目化零為整的前置審批試點。為建立便民、高效的企業投資審批制度,浙江省審改辦會同紹興縣研究擬訂了企業投資項目便捷高效審批試點方案,涉及省級層面14項放權事宜。義烏市開展實施貿易(企業)主體設立快速審批試點,寧波市杭州灣—中心湖區塊、紹興縣濱海工業區、義烏市商貿服務業集聚區等三個開發區(園區)開展實施化零為整的前置審批試點。通過審批方式的創新和全流程的制度設計,浙江省將實現企業投資項目由300天縮短到55天(不含土地招拍挂時間),貿易(企業)主體設立由30天縮短到10天的行政審批大提速,為企業和群眾創造更加優良的投資環境。
在以往的傳統審批模式下,審批中介服務機構依靠行政資源實施壟斷經營,服務時間長、收費高、質量差,責任不承擔。對此,各方面反映比較強烈。新一輪審批制度改革把中介機構改革作為重點和難點問題,著力推進解決。浙江省委副書記、省長李強提出,減少審批前置中介(技術)服務項目,壓縮服務時間,降低服務收費。省監察廳牽頭對省級部門審批前置中介(技術)服務項目的設置、收費標准和服務時限,及相關中介機構的基本情況進行了摸底調查,約談18個有審批前置中介服務項目的省直部門主要領導,商定了“減少項目、壓縮時間、降低收費”的量化標准。其中,減少前置中介(技術)服務項目19項,縮小適用范圍3項﹔絕大部分保留項都設置了服務提速和降低收費的量化目標,最多的壓縮2/3左右的服務時間﹔收費標准最高下降40—50%。
眼下,在浙江省各市縣,崗位責任制、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服務承諾制等集中審批的各項制度不斷完善,審批部門和審批事項進駐行政服務中心比率分別達到90%和95%以上。“兩集中兩到位”(一個行政機關的審批事項向一個處室集中、審批處室向行政審批服務中心集中,進駐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審批事項到位、審批權限到位)改革,市級全面完成,縣級完成率達到95%以上,既受理又能辦理的事項比例達到75%。60%以上的縣市實行了項目審批服務全程代理制。杭州、寧波、溫州、紹興等市建立了投資項目審批代辦中心,紹興縣開展了審批代理服務試點,進一步優化了投資軟環境,方便了企業和基層群眾辦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