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黨內法規的日常工作由中央書記處負責 應遵循8項原則--時政--人民網
人民網>>時政

制定黨內法規的日常工作由中央書記處負責 應遵循8項原則

2013年05月27日22:34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5月27日電 (唐述權)《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今日全文公布,《制定條例》共分七章、三十六條,對中共黨內法規的制定權限、制定原則、規劃與計劃、起草、審批與發布、適用與解釋、備案、清理與評估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制定條例》第六條規定,制定黨內法規在中央統一領導下進行。制定黨內法規的日常工作由中央書記處負責。中央辦公廳承擔黨內法規制定的統籌協調工作,其所屬法規工作機構承辦具體事務。

《制定條例》第七條規定,制定黨內法規應當遵循8項原則:

(一)從黨的事業發展需要和黨的建設實際出發﹔

(二)以黨章為根本依據,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

(三)遵守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的規定﹔

(四)符合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要求﹔

(五)有利於推進黨的建設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

(六)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揚黨內民主,維護黨的集中統一﹔

(七)維護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統一性和權威性﹔

(八)注重簡明實用,防止繁瑣重復。

分享到:
(責編:唐述權、白真智)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