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李文亭、劉勇)在今后的日子裡,你可能會接到電話入戶調查,詢問你對所在設區市、縣市區黨委、政府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你的意見很重要,將打入領導干部黨風廉政成績單。
5月23日,記者從省紀委獲悉,從今年起,我省將社會評價機制引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建立以群眾滿意為標准、以強化責任落實為基本取向的黨風廉政建設社會評價體系,以增強群眾參與度和結果公信度,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據介紹,這套社會評價機制,核心環節是委托統計部門作為第三方,獨立開展民意調查。具體做法是,省統計局社情民意調查中心採用計算機輔助電話調查系統,每年年中、年末分別對11個設區市、100個縣市區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抓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民意調查。每次民意調查綜合情況將及時報送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及有關部門,評價結果和群眾反映的問題反饋當地黨委、政府,必要時向全省通報。
根據規定,社會評價結果將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檢查考核成績,佔總分值的30%。對社會評價群眾滿意指數低於平均值、群眾反映問題較多、得分在60分以下的設區市和縣、市、區,函告當地黨政主要領導,落實整改責任,逐一整改解決。同時,取消領導班子及成員一年內評先評優資格,對黨政主要領導進行誡勉談話。如果年度評價結果連續兩年得分在60分以下,將對黨政主要領導進行組織調整。
群眾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參與者,也是反腐倡廉是否取得成效的最權威評判者。我省將社會評價引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將實現檢查考核由體制內封閉運行向接受群眾評判、由上級單向考核下級向委托第三方獨立機構調查、由考核結果定性評價向量化分析的轉變,改變以往檢查考核“自說自話”、自我評價,考核結果“干與不干差別不大,干好干壞基本一樣”的狀況,形成“廉潔不廉潔,群眾來評價”的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