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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級領導干部聚焦社會管理

——國家行政學院省部級領導干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研討班綜述

2013年05月24日09:35    來源:人民網-時政頻道    手機看新聞

“轉變政府職能,就是要解決好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問題,通過簡政放權,進一步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激發市場主體的創造活力,增強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就是要把政府工作重點轉到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上來。”在2013年5月13日召開的國務院機構職能轉變動員電視電話會議上,李克強總理以長達8000字的講話為“簡政放權”作動員,更將社會目光再次聚焦“社會管理創新”。

就在同一天,為期一周的省部級領導干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研討班在位於北京的國家行政學院落下帷幕。99位省部級和司局級學員中,有省(區、市)人大副主任、副省長、政協副主席、政法委書記,有公檢法部門主要負責人,也有工會主席和民主黨派主委,還有中央部委主要負責人。他們用了整整7天時間,隻專注一件事——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怎麼看?怎麼辦?

聚焦1:“社會管理”的范疇有多大?

社會管理中的“社會”內涵和外延是什麼?社會組織如何科學界定?社會管理與社會建設的關系是什麼?政府與社會組織的職能和邊界在哪裡?社會管理到底是以對社會組織的“控制”為主還是以“鼓勵”發展為主?如何走出“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怪圈?

……

5月7日,開課第一天。第一次的結構化研討時,這些來自省(區、市)和中央部委重要領導崗位的學員,便忍不住將心中積蓄已久的疑問“拋”了出來。152個問題,立時讓人們感到,社會管理首先需要解決的還是“觀念問題”。

目前,各種概念繁多、復雜,無論政府部門還是社會團體,一線實踐工作中因為沒有清晰明確的理論指導而摯肘社會管理推進的現象並不鮮見,迫切需要進一步厘清觀念,在思想上達成統一。

“對社會管理的界定是,黨委和政府以及其他社會主體運用法律、法規、政策、道德、價值觀等社會規范體系,直接或間接地對社會領域各方面、各環節進行服務、協調、組織、監控的過程和活動。”國家行政學院社會和文化教研部主任龔維斌教授在第二天上的授課中開宗明義闡述社會管理的概念,解答了學員們的疑問,更明確提出社會管理肩負七項基本任務——協調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解決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正、應對社會風險、保持社會穩定。

當前社會管理面臨諸多挑戰,如城鎮化和工業化產生的失地農民和農民工問題﹔經濟社會多元化、城鄉二元化,導致城鄉矛盾與勞資矛盾、貧富矛盾、本地人與外地人的矛盾相互交織,許多弱勢群體產生社會挫折感,甚至不滿情緒﹔不同人群的利益表達機制還未建立和完善,利益訴求機制不暢,致使上訪依然是基層群眾反映問題的主要渠道——學員們深感,當前社會管理的難點重點問題眾多,亟需加快社會建設的進程,在社會建設中推進社會管理。

“社會管理,必須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為先”﹔“需要多元參與、共同治理”﹔“應該源頭治理,並堅持動態協調”﹔“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綜合施策”﹔“要在立足國情、因地制宜中堅持改革創新”……當學員們分享著各自對於社會管理原則和理念的理解時,龔維斌的一席話引發了大家的思考:“社會管理的關鍵在於管好政府,重點在於建好社會。”

那麼,這樣的社會管理,應該怎麼建?重點群體又在哪裡?

聚焦2:誰是重點?怎麼建設?

第一個進入省部級學員視野的是農民工群體。

截至2012年底,全國農民工總量為2.63億,其中外出農民工1.64億人﹔本地農民工0.99億……面對這組數據,大家感到,如何保障佔中國人口20%的農民工的權益,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必須直面的現實課題,也是對黨的執政宗旨和執政能力的嚴峻考驗。應該也必須把農民工權益保障作為黨和政府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點。

“農民工是我國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中一支新型勞動力大軍,農民工對社會的貢獻應該得到尊重,農民工的基本權益應該得到保障。”省部級領導們有著這樣的共識。

黨和政府近年來高度重視農民工工作,也出台了一些政策,取得了許多成效。但農民工受歧視,權益受傷害的問題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如工資偏低和欠薪廣泛存在,勞動用工不規范,社會保障參保率低、水平低,勞動安全衛生缺乏保障,職業病多發,子女不能公平享受教育資源,住房條件差,社會參與平台缺失,技能提升機會少,職業上升通道不暢,等等。

與農民工問題並存的,還有征地拆遷、勞動糾紛、環境保護、涉法涉訴、社會保障等,都成為當前社會問題和社會矛盾的集中領域。除此之外,軍轉干部、水庫移民、民辦教師、五七工、家屬工等特殊群體的利益訴求也較多。

“頂層設計”,這是研討班上提及最多的熱詞。其中,既包括中央政府從政策設計層面統籌安排,明確政府權責和社會組織職責,也意味著從源頭上完善法律法規,實行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

“政府為何需要法治?”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主任胡建淼教授面對省部級領導們發問。

學員們答案是:“防止政府濫用權力,保障政府有效完成使命”﹔“是經濟持續發展、社會穩定的需要”﹔“是處理好官民關系即反腐,以及貧富關系的需要”。

黨的十八大報告中強調,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

毋庸置疑的是,以法治思維建設國家、政府、社會是必要和迫切的。除此之外,社會還需要一個民生政府的存在。

民生既涵蓋保障民眾最基本生存所需要條件的“底線民生”,也包括“學有所教、勞有所得、老有所養、病有所醫、住房有所居”的“基本民生”,同時,也需要讓人們有尊嚴地生活,舒適地生活,享受生活的“質量民生”。

通過研討,學員們提出了對“法治政府、民生政府”的設想:“進一步加強對特殊人群管理服務,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加快完善社會管理的法律制度,立法要做到易普及、可操作、行得通”﹔“為農民工、勞務派遣工等特殊職工提供有效保護”﹔“社會管理不能忘記勞動安全,應將這項內容投入納入政府的財政預算和各級政府的工作目標考核體系之中,做到安全投入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

“民生需求是剛性的,政府也不可能包攬社會管理的全部事務,應做到‘善治’。”學員們認為,各種社會問題和社會矛盾日益突出,民眾需求的不斷提高,迫切需要實現政府與社會組織在合作的基礎上共同管理公共生活,促進不同社會群體之間和諧相處。

聚焦3:社會組織准備好了嗎?

近年來,中央政府不斷釋放“簡政放權”的信號,也逐漸有政府轉移出來的一些職能交給社會去辦。但,由於社會組織能力限制和發育程度不同,摯肘了職能的轉移。

在社會管理中,社會組織的能力和承接職能應該是相輔相成的。問題是,什麼職能轉給社會組織,社會組織能接什麼?怎麼接?

無論來自政府部門還是社會組織,學員們有一個共識:政府將該放的權力放給市場和社會后,更多的處在服務、引導的位置,需要不斷完善社會組織建設,放權與社會組織建設應當同步,“一邊放權一邊建組織”。

這就提出了一個必須作答的課題:社會組織准備好了嗎?

參加研討的學員中,一多半來自工會系統,他們在實踐中積累的寶貴經驗,為發揮工會等社會組織在社會管理中的作用提供了有力的論據。

5月12日上午,學員們走進北京職工服務中心,實地考察和了解工會組織在創新社會管理、服務職工群眾工作的努力探索和經驗收獲。聆聽職工互助保障知識,獲悉12351職工服務熱線、職工法律援助及維權作用,觀看與基層工會聯網的視頻系統……現場教學讓省部級領導們眼前一亮。

工會作為重要的人民團體和聯系職工群眾廣泛的樞紐型社會組織,多年來在保障職工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推動民生改善、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強化群眾監督、依法推進工會組建以及應對重大突發事件等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日益承擔起“維護、協調、服務、引導、監督、組織以及協同”的作用。

然而,在研討中,學員們也發現,許多社會組織存在無可回避的現實問題,制約了其作用充分發揮。主要表現在:行政化形象突出,對政府依賴度高,管理運行套用行政模式﹔業務主管單位干預過多,社會組織缺乏應有的獨立性和自主性﹔活力匱乏、自身能力較低,限制了組織力、凝聚力、影響力的發揮﹔此外,行政化傾向直接影響了社會組織運行的透明度,與基層群眾產生隔閡,社會公信力下降。

要解決這些問題,並非一朝一夕,而要循序漸進。不僅需要政府創新服務管理手段,並將更多的資源和手段賦予社會組織,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的功能和作用,更需要盡快完善涉及社會組織的法律體系和評價標准,不斷提升社會組織的自身能力,使之在規范、依法、有序的環境中運行。尤其是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健全的人民團體的作用,將更多公共服務和社會事務轉給他們去辦。

6場輔導講座,3次結構化研討,2次論壇教學,2次案例教學和現場教學……99位省部級和司局級學員經歷了一段從帶著困惑和問題來,到思路逐漸清晰,視野日益拓寬的“啟迪之旅”。

開課時模糊的概念,伴隨學習研討的深入逐漸清晰。不過,學員們深知:“社會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不可能通過一次研討解決一切問題,面對社會管理和社會建設,要想的更多,要做的也更多。”(鄭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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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盛卉、段欣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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