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時期,秦國的甘羅12歲就被封為上卿,成為千古美談。但在現在,一些年輕干部的“上位”,卻是丑聞。
廣東省揭陽市年輕干部江中詠隻用了6年時間,就完成了從普通公務員到副科級、正科級、副處級的“三級跳”,但三次提拔均未達到正常晉職資格年限要求。27歲的湖南湘潭縣副縣長徐韜,5年換了7個崗位,工作10個月就被提拔為副科級干部,一年半就從正科級變成副處,在湖南郴州參加公選卻在湘潭被錄用,其間還是湘潭大學全日制研究生。而此前,湘潭的“神女”事件也引發全國關注……
這些提拔速度異於常規的干部,被網友戲稱為“火箭干部”。在他們“連升”的背后,網友經常發現有不通尋常的爹媽:江中詠的父親原為揭東縣(后改為揭東區)副縣長,江中詠當上副縣長當月其父轉任縣政協副主席﹔徐韜的父親為湘潭市某區人大常委會原主任,母親為某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湘潭“神女”的父親也是湖南省發改委重大項目辦公室主任。安徽省望江縣的90后團委副書記,父親也是縣編辦主任,他們都是標准的官員子女。
有媒體盤點稱,近年來,經網友曝光、媒體報道並引發公眾質疑的“火箭提拔”的年輕官員有18人,其中11人被指父母或者其他親屬有官職。
官員子女進入公務員隊伍,甚至被提拔到領導崗位,這本是件很正常的事情——中國古代就很推崇內舉不避親,外舉不避仇﹔現代的規章制度雖對領導子女經商等行為出台了相應規定,但對他們的擇業也並無硬性規定。
然而,現在公眾隻要一看到領導干部的子女進入公務員隊伍,就不由自主地產生“灰色”聯想,認定其中必有“貓兒膩”,原因何在?就在於領導干部為子女“量身定制”崗位,當“助推器”讓子女連升幾級的情況不斷發生。像湘潭“神女”事件,為“神女”升遷扮演了重要角色的湘潭岳塘區委書記肖克和就明確承認,“神女”的父親找他運作過升遷計劃。
不可否認,作為官員子女,一旦進入公務員隊伍,在中國這種以傳統人際關系為主的社會,其父母的人脈資源、關系網絡可能會發揮重要作用。一些主要領導的子女,甚至不需要打招呼,其工作和提拔可能也會受到“心照不宣”的關照。
“火箭干部”的產生,有些在操作過程中就出現了違規違紀,像江中詠三次提拔都是破格,徐韜的任前經歷更是漏洞百出,這類干部一旦被揭露出來,會很容易受到處理。
當然,有些“火箭干部”確實既無背景,也無其他問題,但卻展現了當前用人機制中的一種不良傾向,即“唯票取人、唯考取人、唯年輕取人”,把“年輕化”片面地理解為“低齡化”,在年齡上實行“一刀切”,忽略工作實績、群眾口碑,也產生了不良的社會反響。
檢視《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規章,應該說,我國在用人上已經形成了一套成熟的選拔任用機制,但其中的一些條款卻被歪嘴和尚念歪了。像“應當注重選拔任用優秀年輕干部”的條款,本意是倡導干部年輕化,然而卻成為許多地方違規提拔干部的借口。
干部當然可以破格提拔,但問題的關鍵在於,“火箭般”的速度至少應當有相應的工作能力和業績做支撐。像甘羅,其祖父甘茂曾出任過秦國丞相,按今天的話說也是“官二代”,但他12歲被封為上卿不僅沒有招來異議,反而傳為美談,就因為他有震驚一時的業績:讓秦國不費一兵一卒便得到了趙國的5座城池。跟他相似的還有17歲被封侯的霍去病,他也不是因為皇親國戚而受寵,首先是憑自己的業績說話。
但在今天,有些寸功未立的“火箭干部”,卻堂而皇之地跨越組織程序,獲得非凡的攀升機會,他們當然會引發社會的廣泛質疑,像徐韜,工作5年,卻歷經7個崗位,有的工作崗位隻呆了一兩個月,怎麼能體現業績,怎麼能看出能力,怎麼能說服公眾?
事實上,公眾早已對用人不公產生了極大的焦慮,社會上早有打油詩諷刺這種 “裙帶風”,說在一些基層地區,由於家族對政府職位的壟斷,導致出現 “父子室,夫妻科,侄子打水叔伯喝,孫子開車爺爺坐,兄妹辦公桌對桌”,這種不正之風嚴重損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要防止“火箭干部”違規產生,有一些舉措需要堅持。
首先,要進一步加強選人用人過程的公開透明,比如湖南省耒陽市“80后”副市長王卿已經被任命了,但在當地政府網站上卻連簡歷都沒有,這很容易給外界留下猜想空間。事實上,很多違規躍升的“火箭干部”,正是信息公開后被網友揭露出來的,這也說明了選拔任用領導干部過程中公開透明的重要性。
其次,還應加強對違規提拔“火箭干部”相關責任人的懲處。從目前被揭露出來的違規提拔上去的“火箭干部”來看,處理結果往往是一免了之。公眾更想追問的是,究竟是在哪個環節出了問題,有哪些責任人應該受到懲處,地方政府會不會自查自糾,發現尚未暴露的用人腐敗?如果只是輕描淡寫,甚至像湘潭市那樣只是免去徐韜的副縣長職務,還按科級職務安排相應工作,那這類事件就沒法起到應有的警示作用,類似的違規仍會層出不窮。
第三,組織人事部門還應該在規章制度上,對於“干部年輕化”和“破格提拔”作出更為細致的規定,以防止有人鑽空子。同時,也應在制度設計上作出更為明確的安排,從而真正做到防止“唯票取人、唯考取人和唯年輕取人”。事實上,“唯年輕取人”是在制造另一種不公平,有些干部到了壯年,歷經鍛煉,經驗豐富,正可以大展身手,往往卻因為用人導向問題被一刀切了,當前更應當強調“重德才表現、重工作實績、重群眾公認”的用人原則,真正做到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才能為選人用人贏得公信力。(葉鐵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