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諸暨女老板涉嫌集資詐騙4.5億,銀行金融部副主任同庭受審
紹興9起非法集資類案件,3起有銀行職員涉案
銀行職員屢涉集資案,紹興檢方發警示
長相秀氣的王軻萍戴著一副黑邊眼鏡出現在被告席上,在她旁邊,站著另一個叫張玉玲的女人。
案發前,王軻萍是一家國家銀行的個人金融部副主任﹔張玉玲是諸暨一家服裝企業的女老板,叱?商海10余年,一度是紹興當地的風雲人物。因涉嫌集資詐騙4.5億元,張玉玲被送上法庭受審。而王軻萍則利用手上資源,為張玉玲介紹了不少“客戶”,助其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達6000多萬元。
兩個女人,今年都37歲。因為錢,她們走到了一起。
銀行金融部副主任一再說,自己是在做“好事”
2008年,受金融危機影響,張玉玲的服裝企業資金周轉出現困難,銀行貸款已無法滿足她的需求,於是,她想到了向朋友借錢。
但張玉玲的“借”可不是普通的借,她以3分、5分、7分甚至1毛的月息為誘餌,向他人借款。
2008年至2011年10月,張玉玲以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周轉資金、銀行轉貸、購買土地等為由,從許某、周某等64人處累計借款13億余元。至案發,張玉玲已歸還了8億多元,實際“圈錢”4.5億余元。
在這過程中,同歲的王軻萍助了張玉玲“一臂之力”。王軻萍當時是一家銀行的個人金融部副主任,她先后介紹了8名“客戶”給張玉玲。這些人,都是王軻萍的親戚朋友。
有銀行副主任做擔保,不到兩年時間,張玉玲便從這8個“客戶”處,借款共計6000萬元。
其中,2011年4月,王軻萍介紹黃某和傅某給張玉玲,張玉玲從兩人處借款500萬元,王軻萍從中得到好處費52萬元。
王軻萍不斷地表示:“我覺得張玉玲的企業規模那麼大,這點資金周轉的小問題應該能夠解決,所以就介紹了親戚朋友借錢給她,我只是做好事而已。”
然而,王軻萍口中的“好事”難逃犯罪的實質,紹興市人民檢察院認為,王軻萍應當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案於4月2日開庭,因案情重大,法院將擇日繼續審理。
銀行職員屢涉非法集資,紹興檢方發警示報告
2011年以來,紹興市檢察院共審查起訴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非法集資類刑事案件9件10人,其中銀行工作人員涉案3件4人。
“銀行工作人員涉入非法集資案件,呈現五個新特點,有的利用身份優勢,有的利用職務便利,都需引起重視。”紹興市檢察院工作人員說。
特點一:利用身份優勢騙取被害人信任實施非法集資。
銀行工作人員所具有的特殊身份,使被害人對其本人和其集資活動比較信任,特別是被害人中的相當一部分人是其銀行老客戶,他們在充分信任的基礎上同意為其提供資金。
特點二:利用業務知識偽造相關文件實施非法集資。
有的銀行工作人員利用自身對借貸、轉賬等業務流程的熟悉和經手相關業務工作的便利,通過偽造相關文件的方式實施非法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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