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論
據新華社報道,湖南湘潭“火箭提拔”的27歲副縣長徐韜,已被湘潭大學作退學處理。知情人士稱原因是“徐韜在讀期間有3門必修課‘挂科’,按照研究生學籍管理相關規定,校方可做退學處理。”此前,徐韜邊工作邊全日制讀研遭到質疑。
按理說,徐韜早就該被退學處理。據此前媒體報道,徐韜讀研近三年期間,必修課程13門僅有3門成績通過。畢業論文初稿也遭導師否決,原因是“未達到學術要求。”僅通過3門,就有資格提交“畢業論文”,再加上經常“翹課”,早應被校方重視和處理。
早該處理不處理,早該按校規“退學”而遲遲不辦,透露出來的是校方對這位“火箭提拔”的27歲副縣長態度的曖昧。再聯系時下公眾對“火箭提拔”的質疑和熱議,不能排除校方目前做出的“退學”決定,更像是一次責任撇清和維護自身形象的危機公關。
但不管怎樣,現在校方做出的退學決定,仍值得肯定,或許離“火箭提拔”的真相也更近了一步。如果說,在職讀全日制研究生是給徐韜“貼金”的一個“馬甲”的話,無疑,這層“馬甲”已經被撕了下來。那麼,諸如五年內連續升遷的程序和依據是什麼,異地錄用的原因何在,這種種疑問何時才能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