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2歲的鄭冬花是江西上饒影城的一名保潔員,從2003年開始,10年間她共撿到36萬余元現金和物品,相當於她10年工資總額的4倍。雖然月薪僅千余元,面對伸手可得的錢財她卻從不動心,每次撿到的錢物都如數交給失主或影城失物招領中心,價值小的有不值錢的鑰匙扣,價值大的僅一個包就有12萬多元。可鄭冬花看來,鑰匙有時比錢包還貴重,“沒了鑰匙可怎麼回家呢?” 記者20日在上饒影城見到鄭冬花,瘦小的她正拿著掃把鑽進一排排座位中,嫻熟地將各個角落的垃圾清掃出來,細心地檢查每個座位是否有觀眾遺忘的物品。僅僅幾分鐘,一個百人影廳就被她打掃得干干淨淨。
10年間,鄭冬花撿到最多的是手機和錢包。2011年9月,一對夫妻看完電影,忘記把背包拿走。鄭冬花撿到后立即交到影城辦公室,包內有現金12.8萬元,這是失主准備買新房的首付款。下午6點多鐘,鄭冬花下班了,夜色中她騎著單車急忙往家裡趕,記者跟隨她穿過一條羊腸小路來到她的家,簡陋的房子收拾得干淨整潔。回家后,她需要照顧患有糖尿病的丈夫和正在讀高三的女兒,她承擔了家裡的大部分重活和累活。雖然家庭條件不好,但鄭冬花對撿到的錢物從未貪圖過半分。“別人的東西就是不能要。”一句朴實無華的話語讓人感受到她的真實和善良。新華社記者 周科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