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西安市紀委制定“十條禁令”剎公款吃喝
新華網西安2月8日電 (陳鋼、袁戰鴻)西安市紀委7日出台《關於厲行勤儉節約嚴禁公款吃喝的規定》,用“十條禁令”狠剎公款吃喝,同時強調違規進行公款吃喝將追究主要領導黨政紀責任。
西安市紀委出台《關於厲行勤儉節約嚴禁公款吃喝的規定》,旨在貫徹落實中央和陝西省、西安市有關要求和規定,以具體措施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改進全市干部作風。
規定中的“十條禁令”包括:嚴禁超標准接待﹔嚴禁利用傳統節日和重大節慶日,用公款相互走訪和宴請送禮﹔嚴禁利用年終總結會、表彰會、團拜會、答謝會等名義大吃大喝﹔嚴禁上下級之間,部門、單位之間借各種名義用公款相互吃請﹔嚴禁利用領導崗位、職務變動、出差、出國之機,用公款搞各種迎送宴請活動﹔嚴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各種宴請﹔嚴禁在各類培訓機構學習期間用公款相互吃請﹔嚴禁利用調研、檢查等公務活動搞大吃大喝﹔嚴禁用公款到休閑、娛樂、健身、美容等場所消費﹔嚴禁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各種費用。
西安市紀委強調,各單位主要領導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率先垂范,帶頭執行,對出現違反《規定》,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單位,要追究主要領導黨政紀責任。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