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2月8日電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從2007年開始,在借鑒國際經驗基礎上,我國實施了公務卡制度改革,通過在公務支出領域使用具有“消費留痕”特點的信用卡,逐步替代預算單位現金支付。實行公務卡制度,公務卡代理銀行要將公務卡消費時間、金額、刷卡商戶等公務支出的詳細信息傳輸給預算單位,單位財務部門可通過公務卡支持系統查詢,並與發票、簽購單等票據進行核對,有效保障了公務支出的真實性。財政部門可以對公務卡支付的每一筆公務支出實施動態監控,對違規支付進行快速核查處理,有利於從源頭上防治腐敗。
經過各級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協力推進,目前,絕大多數中央部門及所屬1萬多個中央基層預算單位,3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本級、328個市(地)本級、2833個縣(區)本級、7114個鄉(鎮),共計38萬多個地方預算單位實行了公務卡制度改革。除部分偏遠地區預算單位因缺乏公務卡受理環境暫無法實施改革等特殊因素外,公務卡制度基本實現全覆蓋,成為我國公務支出管理領域的一項基礎性制度。
為提高公務卡使用率,解決“有卡不用”等問題,從2011年開始,中央預算單位實施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除原使用轉賬方式結算的支出項目外,辦公費、差旅費、會議費、公務接待費等16個公務支出項目都要使用公務卡結算,原則上不再使用現金。中央預算單位強制結算目錄建立並實施后,公務卡刷卡率明顯上升,公務支出刷卡交易量大幅增加,公務卡替代現金支付、規范公務支出的政策效應得以充分發揮。一些地方財政部門也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並實施了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