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臨近,各種犯罪活動又層出不窮,其中最神秘也最讓人恐慌的應該是迷藥了。就在上月底,廣州一家媒體報道,市民馮先生在廣東技術師范學院建設銀行取款機取款時,被人下了迷藥,卡內被取走9500元,卡也不見了。
這只是諸多關於迷藥的案例之一。微博上,論壇裡,口耳相傳中,迷藥的傳說一直都有:聞到一陣香味,接著頭就暈乎乎的,錢財被盜走,之后卻什麼都記不起來了。這樣的事情發生在公車上、地鐵裡、天橋下、大街上……迷藥仿佛一隻看不見的手隨時扼住你的錢包甚至生命:它看不見摸不著,難以防范,讓人擔驚受怕。
不過,雖然江湖上到處是它的傳說,但好像也沒人見過迷藥的真面目。神奇的迷藥真的存在嗎?
傳說中的迷藥神通廣大
傳說中的迷藥具有高效、隻對受害者起作用等特點,最關鍵的是,它居然能讓人在失去自主行為能力的同時還保留人的行動能力
雖然從沒有人真的見過迷藥,但從很多關於迷藥的傳說,以及一些人敘述的親身經歷中,我們可以推測出迷藥的一些特點。
據媒體報道,2012年12月20日中午,廣州市民馮某到廣東技術師范學院取款機取款時遭人下了迷藥。他說:“當時我后面有兩三個人,輸入密碼后,我突然聞到一陣甜味,然后就迷糊了。”過了5分鐘左右,他的手機突然連續接到幾條短信,他才清醒過來。此時,他已經走在學院前的天橋上,銀行卡上被取走9500元,卡也不見了。
除了“突然聞到一陣隱約的氣味”外,被迷倒的經過還包括“被人拍了拍肩膀”、“被人用噴霧噴了臉部”、“吸了別人遞來的香煙”、“臉上被噴了香煙的煙霧”、“拿到街上發的傳單”,甚至什麼征兆都沒有,就迷迷糊糊地被其他人控制,受人擺布。
而迷藥造成的后果多是錢財損失,“拿出身上的錢交給別人”、“帶人回家拿錢”,甚至“帶著陌生人去取款機取錢”。當受害人突然清醒過來的時候,下藥的人已經不知去向,錢財丟失,而對被迷倒期間發生的事,“好像什麼都記不起來了”。
在果殼網的討論區裡,有網友總結了“神通廣大”的迷藥所具有的幾個特點:高效,能迅速讓受害者進入迷魂狀態﹔通過口鼻吸入發生作用﹔隻對受害者起效果,不會讓周圍的人有可察覺的異常反應﹔效果穩定,在整個犯罪過程中,這種藥物能持續發生作用,不能出現受害者提前清醒的情況﹔無明顯副作用﹔最關鍵的一條,既能讓人陷入麻醉效果,使其失去警戒性和理性思維能力,還能讓受害者有行動能力,而不是昏迷過去,甚至受害者有清晰的記憶,能記起存折或是銀行卡的密碼。
讀過武俠小說或者看過武俠電視劇的人,對蒙汗藥肯定是耳熟能詳。綠林好漢們將蒙汗藥放入酒水中,來竊取過路旅人的錢財,也放倒過不少英雄豪杰。古時的蒙汗藥與現代所說的迷藥似乎有些許相似之處。
還真的有學者考証過蒙汗藥的成分。比較靠譜的一個結果是蒙汗藥主要由曼陀羅花制成。曼陀羅花在中醫裡經常被用來作麻醉藥,相傳華佗的“麻沸散”也是曼陀羅花制成的,本草綱目中也有曼陀羅花制作麻醉藥的相關記載。曼陀羅花中的莨菪鹼、東莨菪鹼及少量阿托品可阻斷副交感神經,抑制中樞神經系統,從而使人的肌肉變鬆弛,汗腺分泌汗液受到抑制,起到麻醉的作用。
在一些關於迷藥的傳說中,東莨菪鹼這個名稱也頻頻出現,成為某些迷藥的主要成分。不過,查閱基本的醫學資料就可發現,東莨菪鹼是一種普通的暈車藥,雖也可用作全身麻醉藥使人失去意識,但臨床上一般是通過口服或者靜脈注射起效,而且藥效也不強。
既然著名的蒙汗藥也難以符合傳說中迷藥的特征,那麼迷藥是否真的存在?現代層出不窮的藥物裡,有誰能夠扮演迷藥的角色?要能夠實現上述效果,迷藥可能會含有哪些成分?
迷藥讓人迷糊有點難度
迷藥使人意識消失,需要具備特定的劑量、劑型及專用設備。從藥物學的角度來說,吸入性麻醉藥使人意識迷糊受人支配幾乎不可能
綜合各種關於迷藥的傳言,要達到“失去自主行為能力”的效果,迷藥應該是一種麻醉藥。有沒有一種麻醉藥能夠符合上述幾點要求呢?
在接受南方日報採訪時,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麻醉科主任黃文起介紹,麻醉科用藥的類型非常多,其中包括疼痛消失、運動消失、意識消失、維持循環穩定等作用。“在這些迷藥作案事件中提到的使人意識消失的迷藥,是麻醉科藥物裡面其中的一種。”
他介紹,使人意識消失的藥物也有很多分類,首先是使用不同的方式進入體內,其次是作用在不同的部位產生意識的消失。“使意識消失的藥物常用的路徑也有很多,包括肌注、靜脈、吸入、口服等。”
他表示,這些專業藥物也有特定的用藥途徑,需要達到一定的濃度才能產生意識消失的效果。“從專業角度來看,迷藥使人意識消失的情境需要具備特定的劑量、劑型以及專用設備。”
現代的迷藥比起蒙汗藥更神奇之處在於,它不需要你口服,通過聞一聞氣味就可以被迷倒,與麻醉藥裡的吸入性麻醉劑很相似。這類麻醉劑主要是揮發性的液體或氣體,包括乙醚、氟烷、異氟烷、恩氟烷和一氧化二碳(又稱笑氣)等。這類吸入性麻醉劑通過鼻子吸入體內,到達肺部之后再通過吸收進入血液,從而實現全身麻醉的效果。但是,黃文起認為,“迷魂藥通過呼吸道吸入體內使人麻醉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吸入性麻醉劑具有藥物揮發快、劑量難以掌握的特點,操作要求高。黃文起表示,吸入性藥物使人意識消失的情況在一般情境下很難實現,這種吸入性麻醉藥的使用需要特殊的設備和環境。“吸入型的藥物放置在空氣中,10毫升的液體不到1分鐘就揮發了。因此,這類吸入性麻醉藥在非特殊機構裡面幾乎用不到,除非是把麻醉藥放在手帕上,捂住他人臉部強迫吸入藥物。”
臨床使用的吸入性麻醉劑在一般情況下需要5—6分鐘才能使人處於昏迷狀態。即使在濃度非常高的情況下,也需要吸入后至少兩分鐘才開始有昏迷的症狀,而且這種情況必須要在密封狀態下才能實現,比如戴上面罩。要保持麻醉效果,還需要持續給藥。
目前臨床使用的麻醉藥物中效果最強的是氟烷,使用時需通過氣管插管或者面罩吸入讓患者吸入以保証濃度,時間一般為3—5分鐘。即使真的有效果超強的麻醉藥,揮發在空氣中能夠讓人一聞就暈,那在公共場合開放的空間內,包括施藥人在內的其他人也早就一起中招了,不可能人來人往的大街上就隻有特定的一個人被“迷倒”。更何況,這些麻醉劑的結果是使人失去行動能力,陷入昏迷狀態,而不是控制他人的意識。
事實上,目前沒有任何一種麻醉劑可以達到既能控制他人的意識又能保証其正常活動的目的。吸入性麻醉劑在使他人意識模糊的情況下,其行為活動能力也會隨之喪失。黃文起總結,“從藥物學的角度來說,吸入性麻醉藥使人意識迷糊受人支配的事件是幾乎不可能操作的。”
迷魂藥子虛烏有
從目前警方掌握的情況以及有關科學鑒別,根本沒有流傳的“噴煙”、“拍肩膀”或“噴霧”、“迷魂”失去意識而任由別人擺布的實例
既然吸入性麻醉藥不靠譜,那有沒有其他達到迷藥效果的方法?
從一些傳言的描述看,迷藥的作用很像被催眠的效果:有行動能力,但意識迷迷糊糊受他人擺布。不過,催眠並不如想象的那樣簡單,它一般需要被催眠者心態放鬆,並願意順從催眠師的引導。現代催眠之父米爾頓·艾瑞克森醫生坦承,即使是在催眠狀態下,也無法讓被催眠者做出違背其原本意願的事情。被催眠者通常沒有失去自我控制,他們在催眠狀態下保持著高度的專注和相對的清醒。
黃文起也認為,“在特定條件下有可能存在意識模糊但是行動受人支配的可能,但是這是在特定條件下才可能實現的,在街頭的普通環境下幾乎不可能。”
福州市神經精神病院精神科主任醫師羅維武認為,從精神學上來看,目前也沒有哪種藥或手段可控制他人意志。即便用致幻劑,使人產生某種幻覺,出現一些異常行為,但所產生的行為還是受本人的幻覺支配,而不可能受他人支配。
黃文起認為,迷藥作案假若真的存在,那麼這些迷藥大多是通過口服進入體內。
三唑侖是鎮靜安眠藥的一種。口服后吸收快、見效快、催眠效果好,服用三唑侖后,很快會出現疲憊、頭暈、步態不穩,甚至跌倒等症狀。
利用口服三唑侖催眠他人從而進行犯罪的現象確實存在,但其作案手法也並非通過控制受害人的意識,而是通過藥物催眠使其失去行動能力,進而實施犯罪。
針對是否有利用迷藥作案的問題,南方日報記者也聯系了廣州市公安局。廣州市公安局新聞辦公室確認,廣州市沒有利用所謂迷藥進行“迷魂”的案件。
廣州警方指出,從目前警方掌握的情況以及有關科學鑒別,根本沒有流傳的“噴煙”、“拍肩膀”或“噴霧”、“迷魂”失去意識而任由別人擺布的實例。
對有媒體報道的“迷藥”或者“迷魂藥”之說,廣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有關負責人指出,這其實是混淆了三種概念,第一種是把含有麻醉成分的藥物放在飲料、食物中,使人昏迷失去意識﹔第二種是利用含有辣椒粉、氨水、催淚劑等成分的制劑,噴向人的臉部,使人的眼鼻喉因受到強烈刺激而暫時失去抵抗能力﹔第三種就是傳說的所謂的通過拍一拍肩膀、噴一噴臉部,就可以使人迷糊和喪失意識,被他人控制、任由別人擺布的“迷魂藥”。
“不法分子利用前兩種手段進行作案的情況確實存在,而利用第三種所謂的‘迷魂藥’作案的情況是不存在的。”該負責人還介紹,近年來,廣州警方接到過一些類似“迷魂藥”的報案,但最后經過警方調查,証實是某些事主有不想為人所知的原因,而以“迷魂藥”為借口,編造出被“迷魂”的情節。
文章開頭被下迷藥的馮先生的案例就是如此。經過警方調查証實,當日13時許,馮先生取完錢后,由於走得匆忙,將銀行卡遺忘在櫃員機裡未取出便離開。約5分鐘后,他的手機收到銀行提示短信,顯示其賬戶有取現的情況。馮先生立即趕回,但其曾取現的櫃員機前早已無人,銀行卡也不翼而飛。
廣州警方透露,從警方最終破案的情況來看,以及經過對繳獲的所謂“迷魂藥”嚴格的化驗鑒定,証實均是一些用辣椒粉、氨水等藥物混合而成,根本沒有所謂的“迷魂”功能。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