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浙江官方稱該省部分縣市正試點官員財產公示
中新社杭州1月27日電 (汪恩民 羅雅迪)浙江省政協委員、浙江省監察廳廳長、省預防腐敗局局長馬光明27日告訴記者,目前正在該省一些縣市進行官員財產公示試點。
以該省中部的山區縣磐安為例,磐安擬提拔干部任前財產申報的內容有7項,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的工資以及各類的獎金、津貼、補貼以及公積金、稿費收入情況等﹔房產、私家生活的私家車、個人的存款、單筆數額兩萬元以上的債權債務以及各項經營投資收入等﹔申報人如果有房產私家車還要附上各種証件的復印件。這7項內容除了在每個公示人單位公告欄裡張貼之外,房產、車輛、2011年的收入投資以及收益四部分的情況還要在網上向社會公開公示,接受網民和民眾的監督。
結合目前的“房叔”、“房妹”事件,該省政協委員、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范柏乃對記者說,戶籍管理是重大問題,“應將房產署名、購買時間、面積、價格等信息進行登記后全國聯網,並實行強力的舉報制度以及完善的舉報獎勵機制。”
網友們普遍認為,戶籍管理上的腐敗和漏洞如今成為一部分腐敗官員隱匿非法收入的保護傘。因此,有專家提出應以房產信息公開化作為官員財產的突破口,多數民眾也對官員財產申報公示制度寄予反腐厚望。
該省政協委員、浙江社會科學院院長遲全華認為,官員財產申報公示並不難,更重要的是申報內容的真實性與問責制的落實。
“無論是申報或公示都不是難事,問題是后面誰去監督、評估、核實、問責。”遲全華告訴記者。
據他了解,他所認識的一些部門的領導,對財產申報公示並不抵觸,而且都有一定的心理准備,因為現在這些官員就已經在按照紀委的要求,每年向紀委報告包括個人財產在內的各類個人事項,無非是沒有公示而已。
“公示是接受社會監督,”遲全華認為,“財產申報公示制度的關鍵是,如果申報不實,或者社會對官員申報的財產有疑問怎麼辦?誰來監督審核?誰來回應?誰來問責?如何問責?”他認為,隻有把這些問題都理清楚了,而且在黨紀國法上都有了相應的規定,官員財產申報公示制度才不會流於形式。
馬光明表示,防腐重點是要落實好懲防體系建設,具體來說要多管齊下。“首先,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變的防線,其次,要加強日常的監督管理,另外,要注重制度創新,比如實行陽光工程,加大公開透明的力度﹔建立預防利益沖突的機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