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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回應拋售豪宅別墅風潮

2013年01月26日09:08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本報訊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近日有媒體稱中紀委曾向中央“通報”去年11月中旬以來,中國45個大中城市出現拋售豪宅、別墅的一股風潮,12月以來拋售規模擴大,且部分業主為國家公職人員和國企高層。對此,中央紀委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回應稱,這個報道是不實的。

  近日,有媒體和網上都在傳播中紀委曾經向中央匯報了去年11月中旬以來有拋售豪宅別墅的風潮,就這一問題記者專門致電中央紀委有關部門進行了求証,中央紀委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的回應是,“這個報道是不實的”。

  該負責人說,首先根本沒有過中紀委向中央通報房產有關問題的通報,其次,這個消息有很多的措詞,包括消息源都是不可靠的:如消息使用了中紀委向中央通報這樣的詞語,中紀委作為中央的辦事機構,中紀委向中央領導高層是不能用通報這樣的形式,隻能是匯報或者是報告。而且在整個文章中頻繁使用了據接近中紀委的人士透露,這個消息來源不清。

  該負責人表示,接近中紀委人士這種提法在正規的新聞報道中是不允許使用的,因為接近到什麼程度?是中紀委內部工作人員還是中紀委工作人員的親屬?都沒有說清楚。因此,從種種跡象來看,報道的消息源確實值得懷疑。

  同時,中紀委工作人員也解釋說,文中所提到的中紀委掌握中國45個大中城市出現拋售豪宅別墅的現象,根據我國有關規定,中紀委僅僅掌握官員自行申報的房產狀況,2010年7月《關於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頒布實施,其中對縣處級副職以上級別的干部和大型國企領導班子成員,需要報告本人的婚姻變化、配偶、子女以及境外從業等事項,包括家庭收入、房產投資等事項,並且規定每年的1月31日前集中報告一次上一年度的事項,而對於他們在市場上的房產交易,因為這是一種市場行為,中紀委無權也不可能掌握。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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