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蔣雋) 全省50多所省直公辦高校,貸款本金還欠98億元,每年利息就要7億多,部分高校因還債減少科研投入。民進廣東省委集體提案建議,對違規操作而形成的高校負債,追究領導者責任。
2007年底全省高校債務274.2億元
提案指出,2007年底全省高校的債務為274.2億元(包括大學城建設)。2007年省政府一次性安排清償經批准的貼息的高校教學設施及設備貸款149.2億,全省高校債務余額下降到125億。2008年以來,由於擴招和評估的需要,廣東省部分高校新增貸款,截至2012年, 50所省直公辦高校本金余額為98.69億元,每年需向銀行支付利息7億元。截至2011年6月,很多省屬高校都各有3億到5億不等的欠債。
據了解,例如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前期貸款3億興建花都新校區,后銀行收緊不再貸款,建設資金還差兩三億元,建了一半的花都新校區已經停工一年多,每年還要還銀行2000多萬的貸款,學校叫苦不迭。
負債影響,部分教師課酬多年不提
由於負債經費緊張,部分高校教師課酬多年不提,變相降低了獎勵部分的收入,造成了許多學校教師,尤其是青年教師難以安心本職工作,較大程度地影響了高校的教學工作和教學質量。有的學校還壓縮科研經費,立項目不撥錢。
建議:政府協助解決,避免債務轉移至教職工
提案建議,對於已經形成的高校負債,必須分清責任,由政府出面積極解決。對於那些違紀違規操作而形成的高校負債,應追究其領導者的責任,但酌情考慮學校實際情況,對確實沒有能力償還的,由政府協助解決,避免債務轉移至教職工。對於合理負債,即用於學校基礎設施建設的債務,其償債的責任應完全由政府承擔,由財政撥款積極解決。
(來源:大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