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告訴你,深圳市委書記王榮每天乘坐比亞迪E6電動車上下班,你會不會相信?事實就是如此,16日上午,在參加完市人大會議鹽田代表團分組討論后,記者親眼見到王榮乘坐該車離開市人大,而知情人士表示,王榮用此車作為日常公務用車已有相當長一段時間。而除王榮外,其他市領導並未換用此車。(《南方都市報》1月17日)
從報道中可知,從價格上來講,此款電動車並不便宜(比亞迪E6純電動車上市時售價為36.98萬元,個人購買可獲得政府最高8萬元的補貼)。不過,深圳市一位公務員表示,市委書記帶頭使用電動汽車,無疑將會帶動一股低碳環保潮流。也有公務員表示,雖然購車價格相差不大,但是在日常使用費用方面,電動車要節省很多,正常來說,非電動公務用車一年的使用費在四五萬元。
深圳市委書記王榮將座駕從奧迪A6“降格”為比亞迪E6純電動車,是為力撐環保,也是為示范開源節流。不管怎麼說,都是件好事。尤其是在“媒體稱陝西貧困縣書記百萬豪車已緊急歸還”,“佛山警方稱180萬購4輛摩托為方便開道、震懾違法”的大背景下,這樣的純粹的個人自覺,更讓人看到了帶頭示范的誠意。而延伸來說就是,即便是在始終處於改革前沿的深圳,“市委書記棄奧迪換比亞迪出行”也能夠成為新聞,說到底,還是因為一直以來,能夠切身示范的官員太少,座駕嚴重超標而不自覺的官員太多。
比如,陝西白河縣委書記配備百萬豪車,座駕超標五倍多,引起網民廣泛關注。新華社記者17日採訪了解到,這輛豪車系從白河縣一家企業借用,媒體報道后已“緊急歸還”。如果不是媒體曝光,百萬豪車是不是一直“有借無還”?而《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黨政機關不得借用、佔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車輛,不得接受企業捐贈車輛。明知道不能“借”而偏偏去“借”,這不是貪圖享樂、喜好面子的心理在作怪,又是什麼?
深圳市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劉玉浦,日前在談到“表哥”、“房妹”等事件時說,現在好多人不敢戴表,甚至有代表說穿得太好怕人家說閑話,其實隻要走得正、行得端,就不用害怕,隻要用自己工資買的,穿好點的衣服就穿,買表也可以,“我們應該歡迎監督,應該正確看待這些問題,沒有什麼了不得的。”(《南方都市報》1月17日)。這些話說的都是常識,而不得不說的是,現如今,對不少官員而言,他們缺少的正是這些基本的常識。比如,豪華座駕也不等於面子的常識,比如,自己花錢買表貴賤無妨的常識,如此等等。如果財政預算決算足夠完善健全、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早日照進現實,官員們都能嚴守制度與權力的邊界,做到了遵循常識的回歸,那麼,諸如官員“棄奧迪換比亞迪”還會成為被熱議的新聞嗎?一些官員還會因為害怕監督“引火燒身”而故作低調嗎?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