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暴式反腐”並非治本之策
法學專家姜明安指出,當下法治反腐與制度反腐更具作用
近日,北京大學著名憲法、行政法專家姜明安做客正義網訪談時表示,腐敗是一種頑症,“風暴式反腐”並非治本之策,“我堅決主張制度反腐和法治反腐,要通過對經濟、政治、文化等各方面進行全方位改革進而打一場反腐持久戰”。
姜明安指出,制度反腐和法治反腐是相對於教育反腐和懲治反腐而言的,但制度反腐和法治反腐並不是與教育反腐和懲治反腐完全對立的。“堅持制度反腐和法治反腐並非要否定與排斥教育反腐和懲治反腐,后者在整個反腐機制中,始終都會有著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姜明安分析稱,由於社會環境和人性的復雜性,單純依靠教育或懲治是解決不了腐敗問題,實現反腐敗的目標和任務的。要比較有效地解決腐敗問題,還必須同時依靠制度,依靠法治。
姜明安強調,在我國當下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制度反腐、法治反腐也許比教育反腐、懲治反腐具有更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我們必須更多地依靠營造‘不能腐敗’、‘不敢腐敗’的制度環境去扼制腐敗,並通過這種制度環境去逐步培育絕大多數官員‘不想腐敗’的世界觀,通過這種制度環境與人的精神世界的互動去培育和陶冶官員的廉政情操。”
他認為,腐敗是一種頑症,是一種“慢性病”,它產生和形成的原因非常復雜,涉及經濟、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因素。沒有經濟、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全方位改革,腐敗的病根難以消除。而要推進所有這些方面的全方位改革,不可能打速決戰而隻能打持久戰。
對於如何建立起常態式的公權力運作監督機制,姜明安表示,公權力運作的監督機制既包括紀檢、監察監督的環節,也包括人大監督、司法監督、社會監督和媒體監督的環節。特別是人大監督和媒體監督,有特別加強的必要。
為此,姜明安給出兩點建議:一是對於腐敗和失職瀆職的官員,人大應該隨時啟動公開的質詢和問責﹔二是應通過制定《新聞法》授予媒體更大的揭露腐敗現象、腐敗行為和腐敗分子的權限。
“在反腐敗的整個機制中,我們如果能有效發揮人大監督和媒體監督的作用,整個機制的作用將會倍增。另外,我們還要將網絡反腐、社會反腐盡量與體制內的反腐很好地結合起來,使之形成浩浩蕩蕩的反腐浪潮,使腐敗真正成為‘過街老鼠’,無處逃遁。”姜明安強調。(見習記者 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