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特區
可有條件“特赦”
如果這項試驗能夠成功,就真的為中國找到了一條反腐敗成功的路子。然后再把這些成功樣板的經驗向內地的其他地區、其他層級政府推廣
在任建明、王明高、以及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副院長倪星等人看來,沒有一藥見效的“靈丹妙藥”,必須經過綜合性的改革。倪星說:“前不久,習總書記在廣東調研時提出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意義重大,反腐也急需頂層設計。”任建明則提出了建設“廉政特區”的構想。
任建明表示,“廉政特區”完全可以在5到10年的時間內取得成功。試驗可分為三個階段。首先是准備階段,用時半年,總結反腐經驗,打造一個獨立、享有充分授權、有資源保障的反腐敗機構﹔其次是集中查處階段,用時1年到1年半。以最短的時間、最小的代價清理歷史上積累下來的腐敗問題,同時推出財產申報公示制度和“有條件部分特赦”的政策。
關於“特赦”,任建明表示,首先是劃定3個月的“財產申報公示”的時間界線,3個月之后,開始根據群眾舉報、反貪部門查處的情況開展“有條件部分特赦”,其中要考慮案件情節、認罪態度等。符合政策的予以特赦,其貪腐所攫取財富全部充公,但免除其刑事、行政責任。
之后是綜合治理階段,用時3年到3年半,進行反腐敗制度改革。包括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公務人員薪酬待遇及其配套制度(職務消費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政府信息公開與透明制度、輿論監督制度等。並在宏觀上建立分權制約制度,實現民主、法治等。
“如果這項試驗能夠成功,就真的為中國找到了一條反腐敗成功的路子。然后再把這些成功樣板的經驗向內地的其他地區、其他層級政府推廣。”
任建明表示,在“特區”的選擇上,要保証它首先是一級政府。考慮到政治上的復雜性、風險性、可推廣的價值,“特區”不應該建在省級行政區和鄉鎮,而應在副省級市、地級市、縣中分別選數個同時進行試驗,以求得成果經驗。同時,該區域也應該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和改革的意願。他表示,最早提出建設“廉潔城市”的深圳、杭州、廣州其實都有這樣的優勢。
【名詞解釋】
信用保障號碼制度:全國建立起一個統一的信用網絡系統,每個人從生到死的信用信息都記錄在案。同時,還要建立“金融實名制”,方便監控其每個人的財產。
“廉政特區”:是指經中央授權,把內地的一些地區設定為能夠深入、綜合地推進反腐敗改革的試驗區,使它們能夠在全國率先取得反腐敗的成功。這些“試驗區”,享受推進反腐敗改革的政治特權,可以大膽試驗,類似於改革開放初期的“經濟特區”。(南方日報記者 趙楊 實習生 吳天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