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反腐有天然的制約、自身的局限性。”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行政法專家馬懷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網友在揭露一些事件真相的同時,可能會損害一些無辜人的利益。未來反腐不能僅僅依賴於這些偶然事件去披露、查處腐敗案件,而是要靠比較健全的日常制度。
今年初,中央紀委監察部通報,去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總計對超過14萬人進行黨紀政紀處分,其中縣處級以上干部4843人,並將777人移送司法機關,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84.4億元。
“盡管網絡反腐越來越頻繁,並顯示出越來越大的威力,但是從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的總數來看,由網絡揭露出來的腐敗案件畢竟佔很小的比例。網絡反腐並不是我國反腐的主渠道。”杜治洲表示,當前反腐的主渠道還是一些主管機構在日常工作檢查、審計機關審計、紀檢監察機關接受群眾實名舉報等傳統的反腐方式。
近年來反腐敗職能部門並沒有被動地坐等,而是越來越重視民意的表達,並且主動出擊,以動真格的實際行動反腐。有輿論認為,李春城被調查,顯示出了紀檢機關反腐的主動作為。
受訪專家指出,目前環境相對寬鬆,很多問題容易暴露,但隨著“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以后這種反腐方式的效用會下降。
提高傳統實名舉報的效果
“最好的方式就是將現有的舉報系統與互聯網的發帖反腐模式相結合。”受訪專家建議,現有的舉報系統應借鑒網絡反腐經驗,充分重視舉報信息的特殊性,為當事人舉報建立更加快捷的通道和反應機制。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院長喬新生曾表示,把互聯網絡使用者高漲的反腐敗熱情納入法律程序之中,讓他們積極主動地向反腐敗機構反映問題,然后通過正式立案調查程序,發現並且解決問題。
馬懷德給出的建議是,應該建立一個比較權威的網絡舉報和揭露平台,在這個平台上,鼓勵大家實名舉報,使得反腐敗機構在權威平台上所有的信息來源都能逐一得到有效核查,通過及時公布相關信息的方式推動全民的參與。當然,在這個過程中如果出現惡意打擊報復,相關部門應該積極保護正當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如何才能有效提升公眾參與反腐的信心?
杜治洲認為,需要反腐敗機構更加認真、更加及時地處理網民揭露出來的腐敗案件,給公眾及時客觀的反饋。同時加大反腐制度建設,強化權力制約,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腐敗的發生,從而樹立政府公信力。
“需要加強創新體制內監督渠道,提高傳統實名舉報的效果,加強對舉報人的保護甚至獎勵。”杜治洲指出,隻有這樣,才能使得各種反腐手段相互補充,相得益彰。(李英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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