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敗就像一個集體上的癌細胞,這個癌細胞如果不能夠在第一時間發現,並且清除的話,那它會整個影響到肌體的健康,甚至像十八大報告講的一樣,會導致亡黨亡國。所以王岐山講,腐敗問題關系到黨的生死存亡。”馬懷德說,這些認識都是對現在腐敗形勢的一個清醒認識,同時也是對未來反腐倡廉舉措下一步布局的前提和基礎。
他認為,未來的反腐倡廉工作,是要建立在這樣一個清醒認識基礎上再出重拳,當然這個出重拳的過程,既要注重制度創新,組織創新,又要注重落實相關制度,使得反腐倡廉制度能夠有效實行下去,達到真正建設廉潔政治的目的。
在制度建設方面,馬懷德建議把反腐納入法治軌道,靠立法,靠司法,靠制度來推動反腐倡廉工作,而不是通過搞運動式、風暴式反腐,這樣才能夠從根本意義上來遏制住腐敗易發高發的現象。
此外,他還認為,反腐敗是一個長期艱巨的任務,要想解決這個“疑難雜症”,必須一方面注重制度和組織創新,另一方面要實事求是,調查研究,了解實際情況,要結合中國的實際,結合中國初級階段最大的實際,來進行頂層設計和落實相關創新的制度。
“過去我們注重的是事后懲處,加大力度懲處,要查處大案要案,現在要考慮制度創新,要考慮源頭預防腐敗。” 馬懷德認為,源頭治理、制度反腐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而且也是中國長期以來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和法制建設的經驗。
官員財產公示須制度先行 頂層設計 立法是突破口
近年來,公眾對建立官員財產公示制度的呼聲越來越高。從2009年“第一個吃螃蟹的”新疆阿勒泰,到之后陸續試點的浙江慈溪、湖南瀏陽、寧夏銀川等地,其熱鬧的開端和沉默的退出,讓人們感慨,官員財產公示制度曇花一現。
有學者認為,官員財產申報探索個別地方試點難深入,原因在於缺乏頂層設計。馬懷德對這一觀點表示贊同,他認為,官員的財產申報公開是一個關系到反腐倡廉的基礎性制度,也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頂層設計的制度,如果僅僅是從基層做起,沒有制度的支撐,沒有頂層設計保障的話,這些制度生命力都很難持久。
“因為從財產申報,特別是公開這個角度來看,這個制度關系到公務員切身的利益,並且社會公眾高度關注。”他指出,中國有700多萬公務員,如果公務員財產都要申報公開,僅僅靠一個地方或者個別單位的探索是不夠的,必須制度先行,進行頂層設計。
“通過頂層設計,明確規定官員有義務申報公開,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申報,或者申報不實,那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隻有這樣才能推進這項制度。”他解釋說,從西方國家經驗來看,沒有一個國家不是靠法律來推進這項工作的。
馬懷德進一步指出,未來反腐的頂層設計制度應該大力推進,而且應該從立法的角度,尋找突破口。他建議制定政務公開法,因為政務公開法與過去傳統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不同,信息公開條例是2008年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但其效率等級要低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等級,它隻適用於黨政機關,所以很有必要制定一部政務公開法。
“中國要推行官員財產公開制度,肯定還存在很多阻力,還有很多客觀條件和原因影響制度的迅速建立,但要想有效監督干部的個人財產情況,就必須通過這種公開來解決。” 馬懷德說,“因此,這種制度變革和頂層設計的確需要認真研究,逐步推進,這是大勢所趨。”
此外,對於近期備受關注的國企是否應該“晒三公”爭議,他也表達了自己的看法,他認為國企有義務公開三公經費,對國企的職務消費、領導收入也應有嚴格限制,否則會造成很大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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