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天然氣使用優先保生活用氣
國家發改委近日公布《天然氣利用政策》,將於今年12月1日起實施。該政策將我國天然氣用戶分為優先類、允許類、限制類和禁止類。居民生活用氣、天然氣汽車、船舶等都為優先類。
被列入優先類的城市燃氣還包括:公共服務設施(機場、政府機關、職工食堂、幼兒園、學校、醫院、賓館、酒店、餐飲業、商場、寫字樓、火車站、福利院、養老院、港口、碼頭客運站、汽車客運站等)用氣﹔天然氣汽車(尤其是雙燃料及液化天然氣汽車)﹔集中式採暖用戶(指中心城區、新區的中心地帶)﹔燃氣空調。
城市燃氣中的分戶式採暖用戶被列入允許類。而包括陝、內蒙古、晉、皖等十三個大型煤炭基地所在地區建設基荷燃氣發電和天然氣制甲醇等都被列入禁止類。
此外,我國還將建立並完善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研究推行天然氣季節差價。証監會:股票異動監管將與資產重組挂鉤
証監會日前發布《關於加強與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暫行規定》,將於12月17日起施行。暫行規定明確將股票異常交易監管與重大資產重組行政許可挂鉤。
根據暫行規定及滬深交易所配套起草的《關於加強與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停牌進入重大資產重組程序后,証券交易所立即啟動股票異常交易核查程序,並及時將股票異常交易信息上報証監會。同時將存在異常交易的結論告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自主決定是否繼續推進重組。如上市公司決定繼續推進重組的,應同時作出股票異常交易的風險提示。証監會對股票異常交易信息進行核查后,如認為涉嫌內幕交易決定立案稽查的,上市公司應暫停重組進程,並及時進行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
新《期貨交易管理條例》12月起實施
《國務院關於修改〈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的決定》將於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決定》中規定,“符合規定條件的境外機構,可以在期貨交易所從事特定品種的期貨交易。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制定。”為境外投資者直接進入期貨交易所進行原油期貨交易預留了空間。
為適應推出國債期貨交易的需要,使成為期貨交易所非期貨公司結算會員的商業銀行也能夠依法參與國債期貨交易,修改后的《決定》還刪去了禁止非期貨公司結算會員參與期貨交易,對違反者追究法律責任的規定。
此外,《決定》還對期貨交易的概念做了明確的界定。
外匯局新規簡化直接投資管理
11月21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了《關於進一步改進和調整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自今年12月17日起,進一步改進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方式,大幅簡化事前審批事項,強化事后管理與統計監測工作。
此項政策取消了大部分常規性業務的事前核准,通過登記方式設定外商投資企業跨境資金流動與匯兌額度,銀行主要依據外匯局相關業務系統登記信息為企業辦理跨境收支與匯兌業務﹔大幅取消或簡化歸並現有的管理環節,簡化企業申請材料,以統一的標准化格式申請表取代現行業務申請書,簡化流程,降低成本﹔通過外匯局相關業務系統全面採集與直接投資全流程有關的資金流出入、匯兌以及境內劃轉數據,進一步強化事后核查以及統計分析預警機制,增強外匯管理的有效性及風險防范能力。
國家外匯局稱,此項政策共取消了35項行政審核,簡化合並了14項行政審核,大大減少了直接投資項下行政許可事項,有利於降低社會成本,進一步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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