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任免名單
(2012年11月28日西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免去:
扎西加措的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山南地區工作委員會委員職務﹔
張福臣的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山南地區工作委員會委員職務。
任命:
王霞為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山南地區工作委員會委員職務﹔
倉決為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山南地區工作委員會委員職務。
決定免去:
姚瑞峰的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職務。
決定任命:
馬相村為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
巨建華為自治區外事僑務辦公室主任。
免去:
劉鬆亞的那曲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周茂軍的那曲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李張琳的那曲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雷明之的山南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武迎鬆的日喀則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審判員職務。
任命:
德青卓嘎為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達娃桑姆為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劉鬆亞為那曲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周茂軍為那曲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李張琳為那曲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免去:
張玲的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日喀則分院檢察員職務。
任命:
阿旺桑登為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阿裡分院副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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