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浙江溫嶺征地,政府資金不足不該成為讓農民承擔損失的正當理由,公權力雖對釘子戶未停水停電,但溫馨的面紗背后還存在行政不作為,到底該怎樣補償征地農民,給他們提供保障,是要給出答案了。
釘子戶羅保根的家仍在馬路中央
《新聞1+1》2012年11月27日完成台本
——溫嶺釘子戶,釘在了什麼地方?
一棟合法民宅,一條合法公路,一個釘子戶的堅守,又暴露出什麼問題?
林旭方大溪鎮宣傳統戰委員:
根據市裡面給我們鎮裡面的(補償)標准是每平方300元。
羅保根:
當然不滿意,我房子最少要60萬差不多。
從城市到農村,從國有土地到集體用地,存在怎樣的補償鴻溝?存在怎樣的政策空白?
記者:
也就是說其實我們的這個補償金,的確是不夠他去造這樣的兩間房的?
林旭方:
補償金肯定不行的。
記者:
那你們的收入來源是靠什麼?
羅保根老伴:
靠什麼,什麼都沒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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