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鄭佳欣 通訊員/方浩娜)11月28日,《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條例》將舉行網上立法聽証會。昨日,廣州市人社局醫保處處長張學文,市政協委員、廣東智洋律師事務所管理合伙人曾報春對此次聽証會上三大議題進行詳細解析。張學文表示,延長醫保繳費年限並不完全意味著職工要多掏錢,對社會醫療違法行為的監督管理,未來將著重規范醫療行為和限制過度消費。
未退休職工達到最低年限仍要繳費
職工繳納社會醫療保險費的最低繳費年限應規定為多少年較為合理,是此次聽証會的核心議題。《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條例》草案稿提出,職工社會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年限擬由10年上調至15年。據介紹,國家規定的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而國內各醫療保險統籌地區最低繳費年限一般為25年至30年。
張學文指出,最低繳費年限定為15年主要是為了與養老金繳費年限保持一致,其次是考慮到醫保的轉移接續,廣州延長5年是為了跟全國接近看齊。
“延長最低繳費年限並不完全意味著職工要多掏錢,而是強調一種約束機制。”張學文解釋,大多數人職工年齡都超過15年,延長繳費年限對他們並不影響。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很大部分比例是由單位繳費,不會給個人造成太大負擔。
繳費達到最低繳費年限后是否可以停交?張學文解釋說,醫保待遇要遵守先付先支原則,停止繳費的次月即停止待遇。隻要沒有退休,職工還要繼續繳費。廣州退休人員醫保待遇比在職享受的醫保待遇優惠30%。
有網友提出提問,此前曝出廣州醫保基金出現缺口,延長年限是否有變相漲價嫌疑?對此,張學文澄清,“這完全是一種誤會,有繳費年限的是職工醫保,出現基金缺口的是居民醫保,是不同的險種,兩者完全沒有關系。”
曾報春也呼吁,政府要加大醫保基金使用情況的透明度,“進入老齡社會,用於社保醫保方面的費用肯定越來越高,如果政府能給我們比較公開透明的基金使用情況等信息,大家自然都心中有數。”
醫保監管將限制過度消費
《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條例》草案稿針對騙保等社會醫療違法行為也做出規定,如何加強對社會醫療違法行為的監督管理也是此次聽証會的主要議題。
“醫療保險基金的監管,最大的困難在於醫院和參保人。”張學文表示,病人隻要治好了病,醫生、專家公認可以出院,病人仍不肯出院者不能享受醫保待遇﹔病人要求“小病大治”,自己選擇高費用的,應該加大個人分擔力度,不能讓富人佔用過多的醫療資源。
“為什麼現在醫保報銷實行分擔機制,一旦免費,就有人抱著‘不看白不看’的心態。醫院的醫療違法行為和過度消費、個人的無理要求,造成醫保基金的流失、浪費。這兩方面如果做得好,把浪費的基金用到更多的窮人和大病醫保身上,醫療保險待遇還可以提高,醫保報銷個人分擔部分還可以降低比例。”張學文強調。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