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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茅台不上桌”應多些肯定鼓勵

2012年11月22日10:41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手機看新聞

  ■公民發言

  自下而上的探索,因為隻能採取亦步亦趨的方式進行,所以在推進工程中,難免遭遇各樣的非議。比如溫州推進的“60元工作餐標准”甫一出台,就伴隨著輿論和公眾的質疑。幾個月過去了,當初的規定執行得如何?這無疑還是要用數據說話。

  據11月21日《錢江晚報》報道,今年以來,溫州在“公”字頭上頻頻動作,先是推行了市級機關公車改革,接著又對公務接待出招,要求執行“三嚴四禁”等規定。比如,規定標准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60元﹔陪餐人不得多於客人數﹔同城單位不得互相宴請﹔野生黃魚、鮑魚和魚翅等高檔菜,以及茅台和五糧液等高檔酒,不得上桌﹔公務接待要逐月公示報告等。念了“緊箍咒”,效果如何?近日,溫州市紀委通報,各地各單位執行“三嚴四禁”情況總體良好,公務接待費用支出明顯下降。僅執行首月,公務接待費就下降四成多。

  從報道中可知,“因縣(市、區)接待情況為季報,尚無法全面匯總,但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各地接待費支出都有明顯下降。”盡管沒有看到更多更全面的數據,盡管仍有一些單位執行“不給力”,有的甚至使起了“障眼法”,但僅“7月接待費支出總額較前6個月平均數下降40.8%”這一個數據,便足以証明,被細化、量化的《落實公務接待“三嚴四禁”規定實施細則》,還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作用。還是那句老話,看待自下而上的探索,不能過於“求全責備”,要指出不足,更要看到難得的進步。

  因為不管是溫州推行“60元工作餐標准”,還是其他一些地方推行“禁酒令”,試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這樣的自下而上的探索,盡管多被質疑過於溫吞,但不得不說,在現有的制度框架內,這些地方原本不需如此。比如,溫州版《實施細則》被詬病之處就是,對內的工作餐嚴格按照新出台的標准執行,對外、對上的公務宴請,則另有一套標准。諸如外事活動、招商引資或市外單位赴溫州考察調研等,這類屬於公務宴請的接待活動,並不參照這些規定。(7月17日《新京報》)

  即便對此提出批評的人也應該心知肚明:考量現實,在大環境尚未改變的情況下,隻能採用這種“對內一套”“對外一套”的方式——這不是地方官員咬咬牙、狠狠心就能做到的。對此提出批評的人,要麼是不理解現實,要麼可以說是別有用心。自上而下很多層面的改革,在醞釀的過程中,尚會遭遇既得利益者的百般阻撓——《工資條例》因壟斷行業反對而夭折,紅十字會“去行政化”體制改革因為“要侵犯太多人的既得利益”而擱淺,就是最好的明証。自下而上的改革的推進,更是不能剝離現實環境。改革固然需要排除萬難、大刀闊斧的勇氣,但必須接地氣,從現實出發。

  所以,我們不妨對類似的自下而上的改革,多一些鼓勵和肯定。我們同時更期望,在接下來的時間裡,溫州市相關方面能像承諾的那樣,要進一步嚴肅紀律,確保“三嚴四禁”落實到位。因為說到底,“60元工作餐標准”這樣的探索,能否起到示范效應,還在於其能否經得起時間和現實的檢驗﹔而唯有經得起檢驗,才會有更多有志於此的地方,加入到這樣的探索中來,推動自上而下的諸如公務卡強制結算制度,甚至是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早日夢想照進現實。(李記)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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