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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將面臨五種懲罰

2012年11月21日09:33    來源:河北日報    手機看新聞

  記者11月20日從河北省人社廳獲悉,自2012年11月16日至2013年1月31日,河北省在河北省范圍內組織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

  專項檢查重點是使用農民工的各類用人單位,特別是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飲服務及其他中小型勞動密集型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主要檢查用人單位按照工資支付有關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遵守最低工資規定情況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情況﹔企業經營者拖欠農民工工資逃匿情況﹔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情況等。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將依法及時查處,保証春節前涉及農民工工資案件基本結案、群體性事件基本得到控制。

  專項檢查期間,河北省各級人社、住建、公安、國資、工商部門和工會組織將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集中力量對用人單位進行檢查,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及發生過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逐戶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妥善處理。

  據介紹,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尤其是惡意欠薪行為,河北省將保持高壓態勢,加大懲治力度。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將面臨五種懲罰———

  對存在欠薪問題的用人單位,相關部門將責令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的處以罰款﹔對符合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情形的案件,按規定,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對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大、時間長、性質惡劣的用人單位,在依法進行處理的同時,還將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布﹔對惡意拖欠、情節嚴重的,依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或取消資質,直至吊銷營業執照﹔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非法延長工作時間、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資的用人單位,也將依法嚴肅處理。

(來源:河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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