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聯合國氣候變化多哈會議召開前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1日發布《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2012年度報告》,全面介紹了中國為減緩、適應氣候變化採取的重大政策措施。
《報告》共分七個部分,包括減緩氣候變化、適應氣候變化、開展低碳發展試驗試點、加強能力建設、全社會廣泛參與、積極參加國際談判、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等。全文約2萬字。
根據《報告》,中國通過調整產業結構、節能提高能效、優化能源結構、增加碳匯等措施減緩氣候變化,並在農業領域、林業及生態系統、水資源領域、海洋領域、衛生健康領域、氣象領域、減災防災體系建設採取應對措施適應氣候變化。
《報告》稱,2011年以來,中國相繼發生了南方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長江中下游地區春夏連旱、南方暴雨洪澇災害、沿海地區台風災害、華西秋雨災害和北京嚴重內澇等諸多極端天氣氣候事件,給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帶來較大影響。2011年全年共有4.3億人次不同程度地受災,直接經濟損失高達3096億元。
《報告》指出,中國政府高度重視氣候變化問題。應對氣候變化作為重要內容正式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2011年全國人大審議通過的中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將單位GDP能源消耗降低16%、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1.4%作為約束性指標,明確了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目標任務和政策導向,提出了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適應氣候變化影響、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等重點任務。
《報告》強調,在氣候變化國際談判中,中國繼續發揮積極建設性作用,推動德班會議取得積極成果,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作出了重要貢獻。(記者江國成 胡龍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