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龍生前所在採金工地附近,遠方是他遇害的可可樹林。
與“地主”合作
地主並不反對與中國人合作採金,除了經濟利益,還因當地人的採金工藝落后
“加納法律規定,所有小礦隻能由加納本地人開採,但隻給政策並不可行,加納人還需要資金、技術和設備。”10月30日,加納-中國貿易促進會會長Bernard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介紹。
加納法律將金礦分大礦和小礦兩類:25英畝以下小礦僅限加納本國人開採,外國人隻能投資開採25英畝以上的大金礦。
公開資料顯示,加納素有“黃金海岸”之稱,黃金開採已過百年,目前探明黃金儲量約985噸,是非洲第二大黃金生產國。
“大礦門檻高。”楊益錄介紹,大部分中國採金人開採小礦,通過一種“介於合法於不合法之間”的運作模式——“與地主合作”,即地主出地,中國人出人、錢、物。
上述運作模式延續至今。
在加納,礦產資源國有,但土地歸NANA(村庄首領)所有,地面農作物歸村民所有。
中國採金人一般通過中間人聯系當地NANA,尋找持有採礦許可証的地主。然后,先交一筆“進場費”:2009年,楊益錄開採第一塊小金礦,“進場費”2.5萬塞地。
同時,採金人還需對地上農作物給予一次性20年的補償。此外,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還會約定,地主淨提每日黃金產量的10%,多的則高達20%-30%。
據一些中國採金老板稱,地主並不反對與中國人合作採金,除了經濟利益,還因當地人採金工藝落后。
老採金人楊益錄還記得,2009年初到加納時,見當地人採金,仍用上世紀80年代他做學徒時的手工作業,“挖坑、搬料、淘金,全靠人力,效率低、產量少”。
中國人帶著挖掘機、抽砂機等設備到加納,也帶去了先進的採金工藝。
採金老板藍玉武說,加納以岩金為主的大型金礦,早先被英、美等大礦公司圈走,河灘邊的砂金,不適宜大型採金設備,上林採金人當年在東北採金摸索出的砂泵機等機械,正好派上用場。
清查“非法採金”
加納警方稱,這些人員沒有合法的工作許可和居留許可,也沒有合法的採礦許可
不過,與地主合作也有風險,地主並不能保証中國採金人享有完全合法的採金權。
2012年上半年,中國採金人彭友建和蒙浩南先后來到加納,通過中介分別找到兩塊小金礦,位於加納阿散蒂省的“奧布阿西”。
按“規矩”,兩人向地主和村民繳納了進場費、農作物補償,並按約定的標准提成或繳納管理費。
“地主保証,沒有人來騷擾。”蒙浩南說,不過,這不包括移民局的官員和警察。
蒙浩南稱,8月20日上午,一群加納軍警將他的工地包圍。開工5個月以來,不時有身穿制服的加納當地人到工地巡查,“塞給幾百塞地,也就走了。”
這次塞錢不管用,蒙浩南說,他們的手機、現金和電腦及還沒來得及賣的黃金,都被帶走,工棚被燒毀。
位於蒙浩南工地下游的彭友建看見濃煙,立刻讓工人把挖掘機開到附近的樹林躲藏。
當天下午3點,軍警來到彭友建的工地,“值錢的物件,直接被拿走。”彭友建稱,對方重復著:“金子在哪?錢在哪?”然后將冰櫃、電視機拉走,並將工棚燒毀。
據中國駐加納大使館從當地警方獲得的信息,8月,警方在阿散蒂省系列行動中,共扣押包括彭友建在內的41名中國人。
加納警方稱,這些人員沒有加納合法的工作許可和居留許可,也沒有合法的採礦許可。38人在9月29日前遣返回國。9月11日,彭友建等人被遣返廣西上林。
今年六七月,加納主流媒體大篇幅報道中國採金人,指控採金人破壞加納環境、非法採金。
在加納-中國貿易促進會秘書長劉文民看來,聯合行動組由加納移民局、警察局到環保局等職能部門組成,大規模集中清查行動始自當地媒體集中報道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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