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公平”——彌合收入“鴻溝” 重構分配格局
十八大報告提出,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顧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實現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一方面要通過市場手段使勞動報酬增長水平和企業利潤增長同步,另一方面,政府要解決市場、企業本身難以解決的問題,這對轉變政府職能提出更高要求。”十八大代表、山西財經大學黨委書記楊懷恩說。
林毅夫指出,加快收入分配改革,應以一次分配為主,二次分配為補充。二次分配中,可以通過對富人增稅,來補貼低收入人群,實現公平和效率。
去年9月1日,我國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這一舉措將納稅人群比例由28%下降到7.7%。
實現更公平,還應破除壟斷。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名譽會長高尚全說:“在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真正引發不滿的,不是基於公平競爭形成的行業差距和收入差距,恰恰是通過壟斷形成的收入分配不公。”
十八大代表、山西省財政廳廳長鄭建國把有關收入分配內容密密麻麻地記在筆記本上。他認為,更公平意味著市場在配置資源中更有效地發揮作用,這需要通過進一步深化改革來實現。縮小收入差距,還需大力調整財政、稅收、社保三大宏觀政策,充分發揮對收入再分配的重大調節作用。“收入分配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需要政府的勇氣和人民的支持。”
就在幾天前,十八大新聞發言人蔡名照表示,中央高度重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目前有關部門在認真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已形成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正在按照中央統一部署,積極推進改革總體方案的研究制定工作。
人們期待,“更公平”的思路,能融入方案之中。(記者顧瑞珍、趙仁偉、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