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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次會議

要點:決定在全國范圍清理規范涉企收費、下調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工商業用電價格、依法適當降低鐵礦石資源稅征收比例,多措並舉減輕企業負擔,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2015年4月8日

    會議認為,按照《政府工作報告》部署,進一步實行結構性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是堅持定向調控穩增長、調結構,精准發力促創新、擴就業的重要舉措,可以更加充分發揮積極財政政策作用,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聚焦經濟運行中的新情況和企業面臨的突出問題,大力清障減負,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持續蓬勃發展,增強經濟發展動力。[詳細]

第十次會議

要點:部署盤活和統籌使用沉澱的存量財政資金,有效支持經濟增長﹔確定加快發展電子商務的措施,培育經濟新動力,決定適當擴大全國社保基金投資范圍﹔更好惠民生助發展

2015年4月1日

    會議認為,改革和完善財政資金管理,盤活沉澱的存量資金統籌用於發展急需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可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更好發揮積極財政政策穩增長、調結構的效用。[詳細]

第九次會議

要點:確定今年國務院立法工作重點 讓改革發展沿著法治軌道前行﹔部署加快推進實施“中國制造2025” 實現制造業升級﹔聽取中國北車南車重組進展情況匯報 強調以國資國企改革優化資源配置

2015年3月25日

    會議認為,按照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以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為方向,對國務院年度立法工作重點作出總體安排,是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政府治理現代化的重要舉措。[詳細]

第八次會議

要點:明確《政府工作報告》責任分工,確保完成經濟社會發展主要任務﹔部署推進農業可持續發展,加快農業現代化﹔確定改進口岸工作政策措施 促進擴大開放和外貿穩定發展

2015年3月18日

    會議指出,已經全國人大批准的《政府工作報告》是政府對全國人民承諾的“責任書”。面對錯綜復雜的國內外經濟形勢,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政府工作報告》部署,盡職盡責、勤政有為。[詳細]

第七次會議

要點:確定進一步減稅降費措施、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和創業創新,部署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設、以公共產品投資促進穩增長調結構,決定提高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補助標准、助力貧困學子和技能型人才成長

2015年2月25日

    會議認為,應對當前經濟下行壓力,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積極的財政政策必須加力增效。要堅持創新宏觀調控思路和方式,圍繞以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新引擎,以擴大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改造傳統引擎,加強定向調控,加大財稅政策支持力度,用減稅降費鼓勵創業創新,帶動社會就業和調節收入分配﹔推進包括重大水利工程在內的公共設施建設,擴大有效投資需求,推動結構調整和相關產業發展。[詳細]

第六次會議

要點:部署進一步做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安排和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確定推進標准化工作改革措施 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研究加強土地管理和保護 更加有效支撐經濟發展

2015年2月11日

    會議要求,要進一步開展困難群眾排查,繼續落實好社會救助和精准扶貧政策,尤其要確保受災群眾冬春救助資金及時足額到戶,安排好高寒、高海拔地區受災群眾和在帳篷內越冬群眾的基本生活,多做雪中送炭暖人心的事,決不能口惠而實不至。[詳細]

第五次會議

第四次會議

要點:部署加快中國裝備“走出去” 推進國際產能合作﹔確定支持發展“眾創空間”的政策措施﹔為創業創新搭建新平台

2015年1月28日

    會議認為,對接相關國家建設和發展需求,通過政府推動、企業主導,運用商業模式,促進我國重大裝備和優勢產能“走出去”,開展產能合作,實現互利共贏,不僅是擴大國際投資經貿合作的重要機遇,可以形成新的外貿增長點,也是國內產業優化升級的重要抓手。[詳細]

第三次會議

要點: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部署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更好保障農村居民身體健康,討論通過《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促進優化資源配置和服務升級。

2015年1月19日

    會議認為,鄉村醫生是最貼近億萬農村居民的健康“守護人”。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提升醫療技能,關心他們的生活和成長,對於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和社會公平,讓農村居民獲得便捷、價廉、安全的基本醫療服務,具有重要意義。[詳細]

第二次會議

要點:決定設立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助力創業創新和產業升級﹔部署加快發展服務貿易,以結構優化拓展發展空間﹔審議通過《博物館條例(草案)》。

2015年1月14日

    會議認為,設立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重點支持處於“蹣跚”起步階段的創新型企業,對於促進技術與市場融合、創新與產業對接,孵化和培育面向未來的新興產業,推動經濟邁向中高端水平,具有重要意義。[詳細]

報道簡介

  國務院常務會議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秘書長組成,由總理召集和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的主要任務是:(一)討論決定國務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項﹔(二)討論法律草案、審議行政法規草案﹔(三)通報和討論其他重要事項。國務院常務會議一般每周召開一次。根據需要可安排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列席會議。 【詳細】
透視2014年國務院常務會議釋放出的政策信號

圖解:國務院常務會議怎麼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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