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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爬长城被老外撞倒身亡 家属担心其回国后难追责【2】

2015年04月10日08:10  来源:北京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老人爬长城被老外撞倒身亡 家属担心其回国后难追责

  官方说法

  警方初步认定事件属于意外

  昨日傍晚18时40分许,怀柔区官方政务微博“山水怀柔”发布消息称,4月8日11时59分,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接到报警称:在慕田峪长城景区一老人摔倒。接报后怀柔分局迅速调派相关警力赶赴现场。经工作初步查明,当日中午在慕田峪长城景区19号和20号烽火台之间,加拿大籍女游客FORTIN(女,38岁)下行中撞到游客崔某(女,73岁,黑龙江人)致崔某摔倒,后经120抢救无效死亡。根据现有证据,初步认定系意外事件,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开展工作。

  陈女士称,在警方做笔录时FORTIN曾称自己是崴了脚才飞奔向下撞到了老人,但她对这种说法并不认可。她说,事发前她就看到这几名外籍人士一直在嬉戏打闹,FORTIN是在往下奔跑时撞倒了老人。由于目前警方尚未披露更多事件细节,所以陈女士的说法尚未得到证实。

  昨日下午,北青报记者根据家属提供的事发现场照片发现,虽然老人的遗体已经被运离现场,但老人被撞倒的城垛下面仍然留有血迹。

  解读

  外国人在中国涉嫌违法该如何处理?

  疑问一

  外籍人士在中国涉及法律纠纷 该如何处理?

  律师马广宇告诉北青报记者,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因为此事是发生在中国,无论是从刑法还是民法上来说,都应该适用中国的现行法律。因此相关部门不会因为此事涉及的对象是外籍人士而区别对待。

  “除非是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人士才有可能会区别对待,但外交豁免权只能是针对一国派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才能享有的权利,在这件事情上不会存在这方面的情况的。”马广宇说。

  疑问二

  在此事未处理结束前外籍人士是否可回国?

  在警方认定是意外事件后,家属希望继续与事件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如今家属又担心FORTIN立即启程回国,会给事件的后续处理带来不便,这也成为社会大众关注的话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经过人民法院决定后可以不准出境。

  马律师表示,如果死者家属认为有必要限制当事人出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声明要求限制出境,法院则会根据相应的事件调查结果来做出进一步的决定,并不是说不涉及刑事案件就可以自由出境。如果涉事的外籍人士离开中国回国后,根据法律规定,死者家属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从程序上来说可以在中国提起诉讼,但在实际的法律程序上来说存在很多环节,会非常繁琐,诉讼的结果也不太理想。”马律师说。

  此外,马律师告诉北青报记者:“从民法上来说,赔偿需要对方存在过错才行,而现在已经初步认定是意外事件,那么对方可能就没有过错行为,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很难实现。”

  疑问三

  如何区分过失致人死亡和意外事件?

  此事在网上披露后,有网友认为此事确属意外事件,而也有网友认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对此马律师表示,过失致人死亡和意外事件的认定中,一个关键的因素,就是行为人是否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而意外事件则是行为人在事发前没有预见性。虽然两者行为人主观上都没有预见到引起他人死亡的后果,区分这两者的关键在于要查明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应当预见。如果应当预见但是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则是过失致人死亡,而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这样的结果,则是意外事件。

  马律师说,如果最终事件被认定为是意外事件,家属对此持有异议的话,可以提出行政复议,要求警方重新进行调查。 本组文/本报记者 池海波

  线索提供/肖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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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潘婧瑶、申亚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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