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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整改126名领导配偶子女在其管辖范围经商【3】

2015年02月01日08:56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黑龙江整改126名领导配偶子女在其管辖范围经商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1.针对执行全委会表决制度不够严格、有时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参会人数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等问题,着力健全完善执行民主集中制保障措施。

  (1)制定《关于规范省委全委会对市(地)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严规范全委会对市(地)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工作,以及全委会闭会期间急需任用人选征求意见程序。已对6名拟任人选,在省委常委会前按程序采取书面方式征求了省委委员和候补委员的意见。

  (2)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工作有关事项的提示》。省委明确要求,在省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工作有关事项时,由省委组织部做好出席人数等情况的提醒、提示工作,严格执行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参加会议的规定要求。

  (3)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和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决策实效评估和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民主集中制的行为,视情况进行责任追究。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智库”建设,充分发挥智囊机构在服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有效运用民主协商机制,重大事项决定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执行领导班子集体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制约办法,切实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权力的制约监督。

  2.针对有的已过退休年龄仍被提拔、有的厅级领导干部未进行任前公示、有的提拔任用时未达到任职年限等问题,进一步完善细化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

  (1)修改完善《关于省直机关择优选拔配备巡视员的意见》。原则上临近退休时间不足一年的不再提拔任职。近期已有一批原来有提级考虑的副厅级干部办理退休,避免了干部到(过)退休年龄提拔问题。

  (2)完善《省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对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或平级转任重要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必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3)制定《黑龙江省领导干部破格提拔报告暂行办法》。凡属于破格提拔任用的干部,必须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对应报告未报告或未及时报告的,从严追究组织部门责任。

  (4)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沟通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等工作环节运行及重要情况详实记录,全面落实干部沟通推荐责任制、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全面推行拟提职考察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公开制度,实行“裸官”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把从严选拔任用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

  (5)健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常态机制。坚持“三年一轮、全面覆盖”,分级分类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纠正违规行为,匡正用人风气。

  (6)制定“带病提拔”领导干部责任倒查办法。重点对提名考察不实不准、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突出问题进行倒追倒查,传递压力、形成震慑。

  3.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有的厅局级机构未履行报批手续、有的地方和单位干部档案材料涂改现象严重等问题,深入开展“三超两乱”和干部档案专项整治。

  (1)集中整改消化超配干部问题。依据中组部相关政策,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对超职数情况进行重新核准,全省超配干部基数现为11614人,现已消化超配干部1824人,其余将于2017年12月底前全部消化。制定下发《关于对中央巡视组反馈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整改督办通知》,对擅自设置的领导职务进行集中整治,目前已消化120人。实行选人用人预审制度,严明编制职数纪律,未整改到位的单位,一律不得再配备领导干部;未经审批擅自超配干部的,严肃追究责任。

  (2)拉网式开展干部档案清理。对1583名在职省管干部档案的审核工作已全部完成,并对存在疑点或问题的档案进行深入核实,调查认定工作正在进行。同步开展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治理工作,正在对全省所有干部档案进行拉网式清理,2015年9月完成清理纠正工作。将档案审核关口前移至干部动议阶段,从源头上杜绝干部档案信息失真失实、涂改造假等问题的发生。近期,省委常委会研究提拔的干部,全部在动议阶段审核了干部档案。强化档案日常管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转递交接责任制和查借阅制度,对新发现干部档案造假、涂改的,一律不得列为提拔人选,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认真解决越权审批设立厅局级机构问题。对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设置的,已向中央编办报批,待答复后予以落实。

  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针对中央巡视组关于正确吸取“田韩”案教训、三个“深刻认识”、从严管党治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问题和建议,切实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落到实处。

  1.强化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建立省委常委会听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汇报、查处省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汇报、巡视工作汇报等制度,发挥纪委监督责任职能作用,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办法(试行)》《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黑龙江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题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案双查” “一问三责”。

  2.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各级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探索制定党委班子及成员向“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述廉述责制度。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清理规范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和兼职问题,把更多的力量放到主业上。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3.持续惩治腐败和纠正“四风”。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惩治腐败,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执纪监督,坚持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较大范围的明察暗访活动,加强对关于厉行节约、干部住房、公车配备、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4.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干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制定《关于建立从严管理干部常态化机制的意见》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加强一把手用人权监督的具体办法,加大对用人失察责任的追究力度,切实加强对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带病提拔”干部的问题开展责任倒查,严肃查处违规用人行为和腐败案件,着力整治买官卖官的风气。

  六、解决群众关心的信访问题方面

  各地各部门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事项全部落实“包案领导、工作班子、化解方案、稳控措施、会办纪要”,对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一些信访问题得以解决,矛盾得到化解。印发《关于开展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市(地)集中化解一大批群众关心的重点信访问题。全省涉及房屋拆迁、征地补偿和劳动社保三类群众信访事项得到了有效解决。坚持“改”“建”结合、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重点县(区)“两结合”的约谈机制、重点案件协调机制和信息平台联动机制,不断推进信访工作方法创新和制度改革,不断畅通信访渠道,逐步提升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能力。

  目前,整改工作继续推进落实,省委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聚力聚焦解决问题,坚持从严治党、标本兼治,推动全省党风政风社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电话:0451-87531284

  邮政信箱: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27号黑龙江省委巡视办

  邮政编码:150001

  电子邮箱: jbxx_hljxsb @163.com

  中共黑龙江省委

  2015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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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昶荣(实习)、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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