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关于利用节庆及婚丧嫁娶收送礼金、“红包”比较普遍问题。
省纪委于2014年11月上旬印发了《关于开展拒收送礼金红包承诺活动的通知》,在全省开展拒收送礼金“红包”承诺活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都进行了承诺备案。同时,将承诺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进行了监督考核。
7.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一是规范和精简文件简报。加强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实现文件下备审查工作覆盖到县。已前置审核部门起草文件71件,退回14件;备案审查文件381件。严把文件信息上报下行关,研究制定《青海省党委系统信息采用办法》等制度,从严精减文件信息。2014年以省委、省政府(含“两办”)名义发文314份,同比减少28.6%,其中整改以来发文45件,同比减少33%;各地、各部门上报省委、省政府的简报数量同比减少33.3%,其中整改以来同比减少33.5%。
二是规范和精简会议。进一步加强计划管理,由省委办公厅牵头,按年分季明确安排省委常委会重点工作;每月召开省级班子秘书长联席会议,互通情况,统筹协调省级班子会议与活动;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规格,特别严控要求“一把手”参加的会议。2014年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52次,参会人数7406人次,同比减少15%,其中整改以来同比减少28.57%。
三是严防公车私用。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青海纪检监察网投诉举报平台等方式,受理“公车私用”等的举报,对违规行为严查快处。2014年全省共查处公车私用案件56起,问责处理18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人。同时,研究制定《青海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积极推进公车改革,从制度机制上解决公车私用问题。
(三)执行政治纪律方面整改情况
8.关于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干部处理宽软、追责不严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省纪委依据《青海省党员干部“十严禁”》,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遵守政治纪律情况专项检查,对在反分裂斗争中思想认识模糊的个别党员干部,及时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参与涉藏不稳定事件的少数党员按党纪作了处理。同时,将党员干部遵守“十严禁”情况纳入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内容。结合学教活动安排,2014年全省处置不合格党员583名。
二是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研究制定了《党员干部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规范》,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著书出版等方面的规定。
三是严肃执纪问责。对近年来发生的涉藏不稳定事件问责处置情况进行“回头看”。各市州、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省纪委审核重点案件8件30人,并对黄南州同仁县多哇乡5个村部分村干部违反政治纪律案中处理偏轻的卓玛加、加多、洛加3人,重新处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整改情况
9.关于事业单位违规进人现象比较突出问题。
一是认真整改存在问题。认真查处了海东市人大原副主任冶成海等人造假违规进人案,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事业单位用人进人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事业单位违规进人整改工作措施》,从把好人员进口关、严管人事档案、提高公开透明度、开展督查整治等方面提出了25条具体整改措施,认真进行了整改。民和县、互助县、大通县和大柴旦行委发现的事业单位违纪违规进人问题,已由市州县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
二是健全和规范相关政策。结合贯彻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修订完善了《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笔试、面试和考核聘用3个《实施细则》,健全了“凡进必考”的相关政策规定。
三是加强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的管理。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意见》,从规范流动程序、严格流动条件和严控逆向流动等方面细化实化了监管。
四是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研究制定《青海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启动了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举办了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培训班。2015年3月底前完成对省管干部档案的审核,2016年5月底前完成所有干部档案的审核。目前,省管干部档案已完成初审1002卷。对中组部干部监督局督查的4件涉嫌档案造假的案件全部查核完毕,对相关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相关管理人员给予了纪律处分。
10.关于有的地区和单位超职数配备、超规格提拔干部和违规设立机构问题。
一是整改消化超职数配备、超规格提拔干部。对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认真进行摸底排查、复查和甄别。已查明全省共超职数配备处级以上干部409名。其中,正厅级1名、副厅级2名、正处级122名、副处级171名,处级非领导职务113名。制定并实施《青海省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改消化计划》,目前全省已消化处级以上超配干部52名,其中超配的3名厅级领导职数已全部消化;超配的处级领导职数计划在2016年9月底前全部消化。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拟提拔干部职数报告、特殊情况审批等制度,规范了选拔任用工作。
二是整改消化违规设立的机构。全面检查梳理全省机构编制问题,共梳理出违规问题30项。研究制定《机构编制违规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分类开展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17项,占56%。省编委已将作为常设机构设立的省黄河谷地湟水流域土地整理开发项目指挥部办公室撤销。相关地区和部门也对违规设立机构、领导职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整改,计划于2015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事项。
三、持续用力,继续深化整改
(一)善始善终,不断抓好整改落实。目前,整改工作健康顺利进行,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为持续整改奠定了良好基础。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深化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扩大和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目前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不松手、不减压,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着力打好持久战。
(二)压实责任,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这次整改为契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具体线索,进一步查清查实,绝不漏项。领导干部带头,不断解决出现的问题。努力构建长效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
(三)转化成果,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把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省上下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动力,谱写好中国梦青海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971)8482344
邮政信箱: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346号中共青海省委督查室(信封上注明“对青海省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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