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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并轨改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个人缴8%

2015年01月14日15:10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1月14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明确,本次改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决定》摘要:

·养老金并轨改革:建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 多缴多得

·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保卡 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单位缴8%个人缴4%

·养老金并轨改革:老人保持待遇不降低 新人新办法

·中央所属京外单位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

·人社部受托管理在京公务员职业年金基金

·跨范围流动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

·建立健全确保养老金发放的筹资机制

·将建立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附计发月数表)

(责编:仝宗莉、唐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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