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补“三步曲”:欺上瞒下、内外勾结、利益瓜分
国家补贴通常是从上至下针对特定行业、特定人员的补贴,申领到该项补贴的机构或者个人需要满足相关条件,而实现骗取国家补贴的第一步就是要欺上瞒下,虚构相关材料满足领取补贴的条件。
以生猪养殖的补贴政策为例,其中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是国家扶持项目之一,由中央预算内安排资金,对符合政府制定规范化养殖场条件,需要进行改扩建的养猪场进行资金扶持。记者调查后发现,2014年广东、福建、安徽等地都出现了伪造生猪养殖申报材料、虚构申报资格的方法,骗取国家财政补助资金的情况。
通过非正常手段获得领取补贴资格后,如何应对监管部门的检查和审批成为新的“难关”。按照政策规定,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资金有较为严格的管理程序,一般必须经过申报、现场审核、资料审批、项目验收、资金拨付、审计监督等多个环节。
看似严密的监管环节在实际运作中都有“活动”空间,在广东省韶关市一起骗取生猪养殖国家补贴的案件中,养殖户和公职人员“内外勾结”,联手编造虚假申报材料、虚报生猪出栏量、虚假项目建设方案、虚假环评意见等。甚至有“自作聪明”的官员“明示暗示”养殖户,只要交给畜牧管理部门一部分“检验费”,“搞搞材料”就能顺利拿到几十万元的补贴。
利益瓜分是骗取补贴的最后一步,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之所以如此卖力为企业或者个人“服务”,利益是唯一的驱动力,而在这一利益瓜分链条成了贪污腐败的“温床”。同时还“培育”出勾结双方关系的中介人员,他们利用与政府部门的“特殊关系”,拿到补贴指标和信息资源,为双方牵线搭桥,“一条龙服务”帮养殖机构代办材料和疏通关系,骗取专项补贴资金。韶关骗补案件中,通过中介代办骗取专项补贴资金就达到140万元。
“根治”骗补:堵疏结合、外部监督齐发力
为何国家补贴频频成为贪腐官员觊觎的“肥肉”,与当前对骗补官员的打击力度小,监管漏洞多不无关系。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徐行说,骗补案件的发生,首当其冲的责任方就是监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流于形式,明知存在虚假成分,却因为与企业或个人结成了利益共同体而视而不见,造成监管的“真空”状态;另一方面,由于骗补成本低,大多数拿到补贴的机构或者个人都抱着侥幸心理,存在能骗就骗、罚不责众的想法,造成骗补现象在各行各业时有发生。
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张翔表示,要斩断伸向国家补贴的黑手,首先要加强审核,施行“实时跟踪监督”,同时推动国家补贴发放的“阳光运行”。张翔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应增强补贴发放的透明度,将资金分配、流向、使用效果等都晒出来,使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暴露在阳光下,接受公众监督。(记者黄筱 翟永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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