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时政>>正文

“全面深化改革与推进依法治国”座谈会在京召开

杨克勤:在全面深化改革框架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5】

2015年01月04日09:31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谢晖发言。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谢晖发言。

人民网12月30日电  2014年12月29日,由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主办的“全面深化改革与推进依法治国”座谈会在京召开。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杨克勤出席座谈会并讲话。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张晋藩特邀出席并发言。

杨克勤指出,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三个全面”是有机统一的顶层设计和整体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是一条主线,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必然要全面深化改革,逐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实现这一目标就必然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框架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全面深化改革又要有法治的支撑和保障,要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所以,要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主线,一手抓改革,一手抓法治,两轮驱动,两翼齐飞。

杨克勤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一系列战略部署,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大战略大思路大手笔,蕴含着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标示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把握更加自觉、更加成熟,也更加激励我们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张晋藩教授发言指出,中华民族法制历史源远流长,经过4000多年的发展,中华法制文明对世界法制文明作出了巨大贡献。他认为,当前要清除法律工具主义的影响,牢牢树立法律权威主义的观念。从公元前5世纪管子提出的“以法治国”的理念之后,“法为治具”就成为历代的传统认识。从古代的“以法治国”到现在的“依法治国”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前者是法律工具主义的体现,后者是法律权威主义的要求。在法律面前任何人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决不允许超出法律之外。只有牢固树立法律权威主义的观念,才能防止公权力的滥用,才能将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教授刘峰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焦洪昌等专家学者围绕主题“全国深化改革与推进依法治国”展开研讨与交流。

会议由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副主任王德颖主持、副主任焦利作了总结。(熊如梦)

上一页下一页
(责编:实习生:熊如梦、常红)

我要留言

进入讨论区 论坛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